中央 ·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文化部暨所屬文化資產局補助地方創生計畫作業規範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協同文化資產局,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組織提出的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或結合文化資產推動地方創生的計畫,全年受理申請至 12/31。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 主辦單位
-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 類型
- 經費補助
申請資格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及民間團體,可申請「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或「結合有形或無形文化資產推動地方創生有關之計畫」補助。
公告原文
- 資格
-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及民間團體。」
- 資格
- 「文化部暨文化資產局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至117年)」,針對地方政府與民間組織提出之「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或「結合有形或無形文化資產推動地方創生有關之計畫」提供資源挹注」
2026-09-28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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