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駅創研試驗所(以下稱「本所」)經營「參詳金牌」網站(網址:tshamsiong.transtation.org,以下稱「本網站」)。本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說明本網站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以及您依法得行使之權利。您登入本網站時,視為已閱讀並同意本政策,本網站將記錄您所同意之版本。
第一條 適用範圍
- 一、本政策適用於本網站之所有頁面,以及本網站寄發之登入驗證信及通知信。
- 二、本網站連結之補助主辦單位網站或其他第三方網站,適用各該網站之規定,不適用本政策。
第二條 蒐集之目的及依據
- 一、
本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以下列目的為限:
- (一)提供登入及帳號管理。
- (二)執行您所使用之人工智慧功能,並保存結果供您查閱。
- (三)保存您撰寫之計畫書、收藏、許願、路線圖提案及投票,並於您許願之事項完成、所關於之補助截止或其新一期收錄時,以及您提出或投票之路線圖提案上線時通知您;於許願池公開各項許願之人數(第八條)。
- (四)寄發登入驗證碼及您未關閉之通知信(第七條)。
- (五)計算各帳號每日使用次數及全站人工智慧預算,防止異常使用。
- (六)依您回報之錯誤修正補助資料。
- (七)處理您的意見回饋,並回覆您的來信及權利行使之請求。
- (八)統計本網站之使用情形,用於改善服務、決定補助資料之收錄範圍,以及規劃功能及收費方案(第三條第六項至第九項)。
- (九)審核您投稿之申請心得,並將經審核者刊登於補助頁面,供其他使用者參考。
- (十)分析頁面之操作情形及網頁發生之錯誤,用於改善頁面設計及修正錯誤(第三條第十三項)。
- (一)
- 二、本所依個資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與當事人有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及第五款(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及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 三、本所不出售個人資料、不投放廣告,亦不以您的個人資料訓練人工智慧模型。依商業服務條款,Anthropic 不得以 API 之輸入及輸出訓練模型。
第三條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 一、帳號資料:email、email 驗證時間、名稱、頭貼(動物 emoji)、階段及目標、email 通知設定、人工智慧暫停設定、方案及站內權限、完成導覽之時間、回答或略過第八項三題之時間、建立及更新時間。其中名稱、頭貼、階段及目標,以及第八項之三題為選填。邀請碼帳號另存邀請碼及建立時之同意時間;本所調整帳號額度或停用帳號時,另記錄額度設定及停用時間。
- 二、登入驗證紀錄:每次請求寄送驗證碼時,記錄 email、驗證碼之雜湊值、嘗試次數及時間。驗證碼本身不予保存。
- 三、同意紀錄:您每次登入時,如尚無當前版本之紀錄,即記錄帳號、時間及所同意之版本(目前為隱私權政策 2.20、使用規範 2.6),不記錄 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邀請碼帳號僅於建立時記錄一次同意時間。
- 四、
使用內容:
- (一)您使用人工智慧功能時輸入之內容及分析結果,保存於「AI 使用紀錄」供您日後查閱(第六條)。
- (二)計畫書之標題、各段內文、狀態、對應之補助,以及送件後填寫之申請編號或網址。
- (三)收藏、站內通知、路線圖提案及投票,以及補助資料錯誤回報(錯誤類型及 500 字以內之備註)。
- (一)
- 五、連線資料:您連線時之 IP 位址、瀏覽器資訊、網址及時間,由 Cloudflare 及 Zeabur 經手(第九條)。本網站程式僅於記憶體中使用 IP 位址進行流量限制,不寫入資料庫,主機重新啟動即清除。
- 六、使用紀錄:您瀏覽之頁面路徑及時間;您於頁面上之操作,包括找補助(含僅選擇條件而未輸入文字者)、開啟補助頁面、展開公告原文、開啟官方公告及輔導資源之連結、點擊補助頁面之按鈕或連結(開始整理計畫草稿、比對適配度、收藏、送件入口及範本計畫書)、點擊本所服務介紹之寄信或服務說明連結、分享、收藏、請求寄送登入驗證碼、登入、取得或複製「用我的 AI 問」之提問文字、使用人工智慧功能、建立及匯出計畫書、回答或略過第八項之三題、開啟及登記規劃中功能、路線圖投票、送出意見回饋、以聯絡頁表單寄出來信(第十四項)、許願、投稿申請心得,及關閉或重新開啟通知信;進站來源,即來源網站之網域及網址所附之 utm 參數;裝置類別(手機、平板或電腦),及是否於 Instagram、Threads、Facebook、Messenger 或 LINE 之內建瀏覽器開啟。每筆紀錄附有本網站於您的瀏覽器產生之隨機識別碼(第十二條)。本網站不記錄 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之原文。您登入後,該識別碼與您的帳號連結,您登入前以同一瀏覽器產生之使用紀錄,亦與您的帳號連結。
- 七、搜尋紀錄:您於首頁或找補助頁輸入之描述,以及您於補助資料庫輸入之關鍵字,連同所選之身分、縣市及比對結果之筆數另行記錄。此項紀錄不附前項之識別碼,亦不與帳號連結。前項使用紀錄僅記錄找補助之方式(描述、關鍵字、選擇條件或人工智慧配對)、所選之條件(身分、縣市、想用補助辦理之事項、補助類型、主辦、主題及受理狀態)、比對結果之筆數、是否改列全部補助,及描述或關鍵字之字數,不含其原文。僅選擇條件而未輸入文字者,及使用人工智慧配對者,不記錄本項之搜尋紀錄。
- 八、身分、縣市及得知管道:您第一次登入時,本網站詢問您的身分、所在縣市及得知本網站之管道,均為選填,得略過;您得於個人設定之「關於你」修改。
- 九、規劃中功能之登記:您於「規劃中」功能按「我有興趣」時,記錄該功能、您所選之價格區間、按下之頁面及所關於之補助,並附第六項之瀏覽器識別碼,登入時與您的帳號連結;未登入者得選填 email,供該功能推出時通知,通知寄出後即刪除該 email。
- 十、意見回饋:您於「意見回饋」送出之類別及內容(1000 字以內)、送出之入口、頁面路徑及所關於之補助、裝置類別及是否於內建瀏覽器開啟,以及送出時間,並附第六項之瀏覽器識別碼;本所處理時,另記錄處理狀態及處理時間。未登入者得選填 email,供本所回覆;登入時與您的帳號連結,不另存 email。本網站不記錄 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之原文。您於人工智慧配對當日次數用罄後按「許願多用幾次」者,本網站以意見回饋記錄固定之申請文字、您選填之理由(300 字以內)、所在頁面路徑及時間,並與您的帳號連結。
- 十一、許願:您於補助頁、計畫書頁、找補助結果頁或許願池按「許願」或「我也要」時,依許願之種類記錄:所關於之補助(想要申請步驟或計畫書格式);您所選之領域、縣市及身分(想要更多之補助類別);或您寫下之補助描述(300 字以內)及所選之身分、縣市(找不到之補助)。後二者另記錄當時已列出之補助。並記錄許願、完成及通知之時間。所關於之補助截止後,得依第七條第四項變更為同一計畫之新一期,並於站內通知之紀錄記載變更前之補助及變更日期。許願須登入,與您的帳號連結。找不到之補助之許願,其站內通知及通知信附有含該描述之搜尋結果連結。您得於許願池之「我的許願」查看各項許願之狀態,並得隨時撤回,撤回時即刪除該筆紀錄。許願池公開之內容限於彙整之人數(第八條)。本所用以收錄補助之自動化程序僅取得不能識別個人之彙整,即補助代號及許願人數、類別之領域、縣市、身分及人數,以及身分、縣市、主題之分類及三人以上共同寫到之詞,不取得許願內容及帳號資料。
- 十二、申請心得投稿:您於補助頁「分享你的申請經驗」送出時,記錄所關於之補助、申請年度、申請結果、內文(50~1500 字)及署名方式(匿名或顯示您的名稱),以及審核狀態、審核時間、審核之管理人員及建立、更新時間。投稿須登入,與您的帳號連結。
- 十三、
網站操作分析:本網站使用 PostHog Inc. 提供之服務(以下稱「PostHog」),分析網站之操作情形,記錄您瀏覽之頁面網址、進站來源、停留時間、於頁面上之點擊及捲動、裝置類別、作業系統、瀏覽器之類型及版本、螢幕尺寸、語言、網頁發生之錯誤,以及操作過程之畫面錄影。您的 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經本網站轉送至 PostHog,用以推估大略地區(國家及城市)。每筆紀錄附有 PostHog 於您的瀏覽器產生之隨機識別碼(第十二條)。下列資料不予記錄:
- (一)輸入框之內容。畫面錄影一律遮蔽輸入框。
- (二)登入後之工作區(計畫書、AI 使用紀錄、收藏、個人設定等頁面),以及帳號選單、通知、確認視窗、分享選單、登入頁所顯示之 email 等顯示個人資料之區塊,不錄製畫面,亦不記錄所點擊之元素;工作區僅記錄頁面網址、停留時間、點擊之位置及網頁錯誤。
- (三)管理後台,以及以本所管理人員之帳號登入過之瀏覽器(含其瀏覽公開頁面時)。
- (四)網址中之描述、關鍵字、通知信停止碼、邀請碼及登入後返回之網址,於傳送前以遮蔽字元取代。
本網站不將您的帳號、email 或名稱傳送至 PostHog,亦不將該識別碼與您的帳號或第六項之識別碼連結。不啟用之情形見第四條第五項。
- (一)
- 十四、聯絡頁來信:您於「聯絡我們」頁以表單送出時,經由 Resend 將您選擇之類別、標題、內容(3000 字以內)及 email(登入中者為帳號之 email,未登入者為您所填,本網站不驗證)寄至本所信箱,並另寄一封回函予您;回函僅載明類別、送出時間及本所之回信時間,不含內容;您於登入中送出者,另載明標題。上述內容不存入本網站資料庫,亦不寫入您的帳號資料;您於登入中送出者,寄予本所之信件載明其為登入中之帳號。寄出後,本網站於第六項之使用紀錄記錄一筆所選之類別及是否於登入中寄出,不含標題、內容及 email,亦不附瀏覽器識別碼及帳號。本網站不記錄 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之原文;程式僅於記憶體中使用 IP 位址及 email 計算寄出次數,以防濫用,主機重新啟動即清除。
第四條 未登入之使用
- 一、瀏覽補助資料庫、使用首頁找補助及觀看示範流程,無須登入,本網站不因此建立帳號。
- 二、首頁「說說你在做什麼」之描述,以規則比對補助資料,不經人工智慧處理。該描述、所選之身分及縣市與比對結果之筆數,依第三條第七項記錄,不附識別碼;所選之身分、縣市、想用補助辦理之事項及比對結果之筆數,另依同條第六項記錄於使用紀錄。結果頁網址(
/start?q=…,登入後為/find?q=…)含該段描述以便分享,故該描述將留存於瀏覽器之歷史紀錄,並出現於 Cloudflare 及 Zeabur 之連線紀錄;傳送至 PostHog 前予以遮蔽。自結果頁接續使用人工智慧分析時,描述不置於網址,僅暫存於同一分頁,讀取一次即刪除。 - 三、未登入時,本網站依第三條第六項記錄使用紀錄,並附瀏覽器之隨機識別碼。您的瀏覽器送出「全域隱私控制」(Global Privacy Control)訊號者,本網站不產生該識別碼,使用紀錄不附識別碼。您亦得於本網站之
/notrack頁面,設定該瀏覽器不再記錄使用紀錄;設定時記錄一筆標記,以該瀏覽器識別碼所記錄之使用紀錄即不列入統計。 - 四、未登入者亦得送出意見回饋,無須提供 email;依第三條第十項記錄。
- 五、本網站無廣告,亦不使用廣告業者之追蹤工具。使用紀錄由本網站自行記錄並保存於本網站之資料庫;網站操作分析(第三條第十三項)由 PostHog 處理,經本網站之網址轉送,瀏覽器不直接連線至 PostHog。您的瀏覽器送出「全域隱私控制」或「不追蹤」(Do Not Track)訊號者,本網站不啟用網站操作分析;於
/notrack頁面設定、開啟管理後台或以管理人員之帳號登入後,該瀏覽器亦不再啟用,惟設定前已傳送至 PostHog 之資料,依第十一條之期間保存。字型均由本網站主機提供,瀏覽時不連線至其他字型服務。Cloudflare 於頁面加入其機器人偵測程式(第十二條)。
第五條 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
- 一、第三條第四項之使用內容,除經審核公開之路線圖提案(第八條)外,於本網站介面僅供您本人檢視。
- 二、邀請碼帳號為多人共用:以同一組邀請碼登入者共用同一帳號,彼此得檢視帳號內之計畫書、AI 使用紀錄、收藏、許願、申請心得投稿及通知,並共用每日使用次數。此類帳號不得自行下載資料或刪除帳號,有需要時請來信辦理。
- 三、本所管理人員僅於維運必要範圍內存取資料庫。管理後台顯示帳號之 email、名稱、方案、權限及額度設定、暫停狀態、建立時間、每日用量及 AI 呼叫紀錄(不含內容)、補助資料錯誤回報及回報者之 email、意見回饋及回覆用之 email(您留下之 email,或送出時登入帳號之 email),以及全部路線圖提案;不顯示您於人工智慧功能輸入之內容及計畫書內文。
- 四、本所管理人員於管理後台檢視第三條第六項至第九項之統計,以及使用紀錄(含瀏覽器識別碼及帳號編號)、搜尋紀錄、規劃中功能登記之明細(含登記者之 email),並得下載為試算表檔案,僅用於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之目的。統計結果得以不能識別特定個人之方式對外說明。
- 五、本所管理人員於 PostHog 檢視第三條第十三項之統計、點擊分布、網頁錯誤及畫面錄影,僅用於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十款之目的。
- 六、意見回饋之明細得由本所管理人員下載為試算表檔案,僅用於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七款之目的。有新的意見回饋時,本網站以 email 通知本所信箱,通知僅載明類別、送出之頁面及補助、字數及是否得以回覆,不含回饋內容及 email;申請增加人工智慧配對次數者,通知僅載明日期、人工智慧配對之每日次數上限、該帳號於管理後台之連結及意見回饋管理頁面之連結,不含您填寫之理由及 email。
- 七、本所管理人員於管理後台檢視許願之明細,包括許願者之 email 及名稱、所關於之補助、所寫之描述、所選之領域、身分及縣市,以及完成與通知之時間,僅用於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目的。
- 八、本所管理人員於管理後台檢視申請心得投稿之全文、申請年度及結果、署名方式,以及投稿人之名稱及 email,用於決定是否刊出,僅用於第二條第一項第九款之目的。有新投稿時,本網站以 email 通知本所信箱,通知僅載明有投稿待審及所關於之補助,不含內文及投稿人之資料。
- 九、計畫書得逐份匯出為 .docx 檔,檔案於伺服器即時產生,不予留存。
- 十、編輯計畫書時,瀏覽器暫存尚未同步之段落,同步成功即刪除,登出時亦予清除。
- 十一、本所不將您的個人資料出售或提供予廣告商。政府機關依法要求提供時,本所依法配合,並以要求之範圍為限。
第六條 人工智慧功能
- 一、
本網站下列四項功能使用 Anthropic, PBC 提供之人工智慧模型。於本網站內執行時,您所輸入之全文傳送至 Anthropic 處理:
AI 配對
- 使用位置
- 找補助(/match);自首頁找補助之結果頁接續使用人工智慧分析者亦同
- 傳送至 Anthropic
- 您輸入之團隊簡介全文(8~3000 字)
- 您於個人設定選擇之階段及目標
- 至多 80 筆開放中補助之公開資料
- 本網站保存
- 團隊簡介全文及完整之配對結果(含人工智慧撰寫之理由)
檢視權限:僅您本人(AI 使用紀錄)
保存期間:至您刪除為止,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 - 配對所得之補助編號及分數、簡介提及之縣市(不含簡介原文及人工智慧撰寫之理由)
檢視權限:不於任何頁面顯示,供截止提醒信及每週新案推薦信使用
保存期間:建立後 90 日刪除;刪除該次配對之 AI 使用紀錄時一併刪除 - 輸入及輸出之 SHA-256 雜湊值、token 數、費用、耗時及成功與否(不含原文)
檢視權限:管理人員(後台可檢視各使用者之呼叫次數及費用)
保存期間:建立後 180 日刪除;刪除 AI 使用紀錄時不一併刪除
- 團隊簡介全文及完整之配對結果(含人工智慧撰寫之理由)
- 刪除方式
- 於「AI 使用紀錄」(/drafts)逐筆刪除,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無法復原
- 備註
- 簡介亦用於本網站資料庫之全文檢索,以預先篩選候選補助;此步驟不經人工智慧處理,亦不另行保存。
評審幫你看
- 使用位置
- 評審幫你看(/judge),以及計畫書各段下方之「用評審視角批改這一段」
- 傳送至 Anthropic
- 您貼上之章節全文(50~8000 字)
- 您選擇之評審角色
- 本網站保存
- 章節全文、評審意見及分數
檢視權限:僅您本人(AI 使用紀錄)
保存期間:至您刪除為止,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 - 輸入及輸出之 SHA-256 雜湊值、token 數、費用、耗時及成功與否(不含原文)
檢視權限:管理人員(後台可檢視各使用者之呼叫次數及費用)
保存期間:建立後 180 日刪除;刪除 AI 使用紀錄時不一併刪除
- 章節全文、評審意見及分數
- 刪除方式
- 於「AI 使用紀錄」(/drafts)逐筆刪除,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無法復原
- 備註
- 於計畫書中使用「用評審視角批改這一段」時,該段全文亦於 AI 使用紀錄留存一筆。
送件前檢查
- 使用位置
- 送件前檢查(/detector)
- 傳送至 Anthropic
- 您貼上之段落全文(50~4000 字)
- 本網站保存
- 段落全文及檢查結果
檢視權限:僅您本人(AI 使用紀錄)
保存期間:至您刪除為止,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 - 輸入及輸出之 SHA-256 雜湊值、token 數、費用、耗時及成功與否(不含原文)
檢視權限:管理人員(後台可檢視各使用者之呼叫次數及費用)
保存期間:建立後 180 日刪除;刪除 AI 使用紀錄時不一併刪除
- 段落全文及檢查結果
- 刪除方式
- 於「AI 使用紀錄」(/drafts)逐筆刪除,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無法復原
AI 助寫
- 使用位置
- 計畫書編輯頁各段之「AI 助寫」按鈕(/compose)
- 傳送至 Anthropic
- 您選取之片段(至多 5000 字)及該段全文(至多 20000 字)
- 依補助類型選用之寫作體裁說明(不含您的資料)
- 本網站保存
- 完整提示之 SHA-256 雜湊值、token 數及費用(人工智慧提供之建議不予保存)
檢視權限:管理人員(後台可檢視各使用者之呼叫次數及費用)
保存期間:建立後 180 日刪除;刪除 AI 使用紀錄時不一併刪除 - 該份計畫書累計使用助寫之次數及費用
檢視權限:僅您本人
保存期間:隨計畫書保存;計畫書刪除後 30 日由每日清除程序自資料庫移除(至遲第 31 日)
- 完整提示之 SHA-256 雜湊值、token 數及費用(人工智慧提供之建議不予保存)
- 刪除方式
- 建議本身不予保存。您按下「套用」後,建議即成為計畫書內文;計畫書刪除後 30 日由每日清除程序自資料庫移除(至遲第 31 日)
- 二、本網站不以本所之帳戶將前項功能之內容傳送至 Anthropic;前項功能僅得依次項之方式使用。
- 三、
第一項各功能,您得以下列方式使用:
- (一)用我的 AI 問:本網站將您輸入之內容整理為提問文字後交付予您,不傳送至任何人工智慧服務,亦不保存該內容及提問文字。您將提問文字貼至其他人工智慧服務者,依該服務之條款處理。
- (二)使用您自有之 Anthropic API 金鑰:金鑰僅儲存於您的瀏覽器(見第十二條),本網站資料庫不予保存;每次使用時,金鑰隨請求經本網站伺服器轉送 Anthropic,本網站不記錄金鑰。您輸入之內容依 Anthropic 與您之間之條款處理,費用由 Anthropic 向您收取。該次呼叫不計入本網站之使用次數及人工智慧預算,其餘保存事項依第一項。
- (一)
- 四、
下列功能不經人工智慧處理:
- (一)首頁之找補助(/start):以規則比對補助資料,不呼叫人工智慧。
- (二)每週新案推薦信、截止提醒信及收藏補助之狀態變更通知:以規則挑選,不呼叫人工智慧。
- (一)
- 五、
下列用途僅處理補助公告等公開資料,不含使用者資料:
- (一)自補助公告網頁擷取結構化資料
- (二)爬蟲新抓取之候選補助預審
- (三)補助資料自動複查
- (一)
- 六、
以本所之帳戶傳送至 Anthropic 之內容,其處理如下:
- (一)
Anthropic, PBC 為受託處理者,依其商業服務條款(Commercial Terms)及併入該條款之資料處理附約(DPA)處理。其商業服務條款原文如下:
"Data submitted through the Services will be process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nthropic Data Processing Addendum ("DPA"), which is incorporated into these Terms by reference."
中譯:透過服務傳送之資料,依 Anthropic 資料處理附約(DPA)處理;該附約以引用方式併入本條款。
- (二)依商業服務條款,Anthropic 不得以 API 之輸入及輸出訓練模型。
- (三)API 之輸入及輸出於 30 日內自動刪除;經自動系統判定違反使用政策者,輸入及輸出至多保存 2 年,分類分數至多保存 7 年。
- (四)付費 API 客戶不得請求個別提前刪除,僅得待 30 日後自動刪除。
- (五)推論得於美國、歐洲、亞洲及澳洲之機房進行;資料儲存於美國。
出處(英文):商業服務條款(Commercial Terms)、資料處理附約(DPA)、保存期間、不接受個別提前刪除、不用於訓練模型、處理及儲存地點。上開內容依 Anthropic 公開之條款整理,查核日期 2026-09-26;Anthropic 修改條款時,以其最新版本為準。
- (一)
- 七、
本網站參考《人工智慧基本法》第四條第五款「人工智慧之產出應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於每一段人工智慧產出上方加註標示,例如:
以下由 AI 產生,可能有錯,送件前請自己核對。
人工智慧之產出僅供參考,是否採用由您決定,送出之內容由您負責。
- 八、
您得隨時於個人設定之「AI 處理設定」暫停人工智慧處理,切回即恢復。暫停期間:
- (一)AI 配對、評審幫你看、送件前檢查、AI 助寫均停止使用,不再將您輸入之內容傳送至人工智慧。
- (二)每週新案推薦不再以您簡介提及之縣市加分,仍依您選擇之階段及目標推薦。
- (三)截止提醒不再依人工智慧配對結果寄發,您收藏之補助及撰寫中之計畫書仍照常提醒。
- (四)暫停不會刪除已保存之資料;如欲刪除,請至 AI 使用紀錄刪除。
- (一)
第七條 通知信
- 一、截止提醒:於補助截止前 7 日、3 日及 1 日寄發,依據您收藏之補助、狀態為草稿或未通過之計畫書所對應之補助,以及 30 日內人工智慧配對結果中之補助(暫停人工智慧處理時不使用配對結果)。
- 二、每週新案推薦:每週一寄發,自近期新收錄之補助中挑選,依據您選擇之階段及目標,以及配對時簡介提及之縣市(暫停人工智慧處理時不使用縣市)。並參考您選填之身分及縣市。僅寄予已設定階段、身分或縣市之一,且最近 7 日未使用人工智慧配對者。
- 三、收藏補助之狀態變更通知:您收藏之補助狀態變更時寄發。同一期補助經本網站重複收錄而合併為一筆者,不寄發狀態變更通知,您對被合併之補助之收藏、尚未完成之許願及計畫書,改為對應合併後之補助;您已收藏合併後之補助者,原收藏取消;您已就合併後之補助為相同之許願者,原許願逕予結案,不另寄發通知。您收藏或撰寫計畫書之補助截止後,同一計畫之新一期開始受理時,寄發一次新一期開放通知。
- 四、許願通知:您許願時寄發一次確認;您許願之補助經整理完成(或經查簡章未載明),或新收錄之補助符合您許願之描述或類別時,再寄發一次。您許願之補助於整理完成前截止者,該許願繼續保留:經本網站判斷為同一計畫之新一期已收錄並開始受理時,本網站將該許願所關於之補助變更為新一期,並寄發一次變更通知,嗣後整理完成時依前段寄發;變更時新一期已整理完成者,僅寄發完成通知。新一期尚未收錄者,寄發一次截止通知,嗣後整理完成或新一期收錄時,依前段或本段寄發。新一期分為數組而無法對應原補助之組別者,不予變更;您已就新一期為相同之許願者,原許願不予變更並逕予結案,不另寄發通知,依前段完成之許願保存期間刪除。同一許願之變更通知以一次為限。
- 五、功能上線通知:您於許願池提出或投票之功能經本所標示為已上線時,於上線後 30 日內寄發一次。您以帳號登記,或未登入而留下 email 登記「規劃中」功能(第三條第九項)者,該功能推出後 30 日內寄發一次推出通知;未登入亦未留下 email 者,不寄發。未登入時留下之 email 為本網站帳號之 email 者,依該帳號之通知設定寄發(帳號已刪除或停權者不寄發),非屬帳號者,寄至該 email 一次,寄出後即刪除該 email。
- 六、上開通知信由 Resend 寄發;寄予帳號者,並於站內通知保留一份。
- 七、您得於個人設定之「通知偏好」關閉 email 通知,或點選通知信信末之停止連結並確認,無須登入;電子郵件軟體提供「取消訂閱」功能者,亦得以該功能關閉。關閉後僅保留站內通知,並得於前開停止頁面或「通知偏好」重新開啟。登入驗證信為登入所必需,不受此設定影響。
- 八、前項停止連結附有您專屬之隨機停止碼,於首次寄發通知信時產生,僅用於關閉或開啟 email 通知;停止頁面僅顯示您 email 之前二字元及網域。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
第八條 公開之資訊
- 一、您於路線圖提出之提案(標題、說明及分類),經本所審核通過後公開。
- 二、署名:未勾選匿名者,以您於首頁設定之名稱顯示,未設定名稱者顯示「使用者」;勾選匿名者顯示「匿名提案」。本網站不顯示您的 email。
- 三、投票僅公開票數,不公開投票者。
- 四、您投稿之申請心得經本所審核刊出後,公開於該補助之頁面,顯示申請年度、申請結果、內文及署名。署名依您之選擇顯示「匿名」或您於本網站設定之名稱,未設定名稱者顯示「使用者」。本網站不顯示您的 email。
- 五、許願池公開許願之彙整人數:各補助想要申請步驟及計畫書格式之人數,以及各類別(領域、縣市、身分之組合)想要更多補助之人數,含等待中及最近 30 日完成者。找不到之補助之許願不公開其描述,僅於同一身分、縣市或主題之分類達三人以上時,公開該分類及人數。本網站不公開許願者之名稱、email 及所寫之描述,亦不公開何人許願。
- 六、計畫書、AI 使用紀錄、收藏、補助資料錯誤回報、意見回饋、許願(前項之彙整人數除外)及未刊出之申請心得均不公開。
第九條 委外處理
本所委託下列業者處理個人資料:
| 受託業者 | 處理事項 | 經手之資料 | 所在地 |
|---|---|---|---|
| Anthropic, PBC商業服務條款、資料處理附約 | 人工智慧推論 | 人工智慧功能之輸入全文,以及您選擇之階段及目標。 | 推論得於美國、歐洲、亞洲及澳洲之機房進行;資料儲存於美國。 |
| Resend(Plus Five Five, Inc.)資料處理附約 | 寄發登入驗證信、通知信,以及聯絡頁來信與回函 | 收件 email、名稱及信件內容(驗證碼、補助名稱、功能名稱、許願之描述、所選之領域、身分及縣市,以及通知信之停止連結);聯絡頁來信之類別、標題、內容及來信者之 email。 | 資料儲存於美國;本網站之信件自日本(東京)機房寄出。 |
| Zeabur Inc.服務條款 | 應用程式主機、資料庫代管及部署 | 本網站之全部資料。 | 新加坡(應用程式主機及資料庫)。Zeabur 為美國德拉瓦州公司。 |
| Cloudflare, Inc. | DNS、HTTPS 代理、機器人防護,以及聯絡信箱之收信轉寄 | 每次連線之 IP 位址、瀏覽器資訊、網址(含 /start、/find 網址中之描述)及傳輸內容,HTTPS 連線於 Cloudflare 解密後轉送主機;寄至 [email protected] 之電子郵件;連線失敗時瀏覽器傳送之錯誤報告。 | 美國公司,節點遍布全球。 |
| GitHub, Inc.(GitHub Actions) | 執行排程:截止提醒、每週新案推薦、收藏補助之狀態變更通知、許願通知、功能上線通知、許願及搜尋紀錄之彙整,以及每日清除逾期資料。排程直接連線本網站資料庫。 | 帳號之 email、名稱、階段及目標、身分及縣市、通知及人工智慧暫停設定、通知信停止碼;收藏及計畫書對應之補助;30 日內配對所得之補助編號;配對時簡介提及之縣市;站內通知之標題及內文(用於補寄前次未寄成之通知信);許願之內容及所選之領域、身分、縣市;路線圖提案者及投票者之帳號;規劃中功能之登記(帳號及未登入者留下之 email);搜尋紀錄之原句。許願及搜尋紀錄於執行環境中彙整為不能識別個人之統計,存回之檔案不含原句及帳號資料。不讀取計畫書內文及 AI 使用紀錄之內容。執行紀錄不保存完整 email。 | 美國公司,執行環境由 GitHub 代管。 |
| PostHog Inc.資料處理附約、隱私權政策 | 網站操作分析:頁面瀏覽、點擊、停留時間、網頁錯誤之統計及畫面錄影 | 第三條第十三項之資料,以及經本網站轉送之 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 | 歐盟(德國法蘭克福)機房。PostHog 為美國公司。 |
| Google LLC(Gmail) | 本所之收件信箱 | 您寄至 [email protected] 之電子郵件(經 Cloudflare 轉寄),您經本網站聯絡頁表單送出之來信(經 Resend 寄入,含類別、標題、內容及您的 email),以及站務通知信(補助資料彙整、新意見回饋及新申請心得投稿之提醒,不含使用者資料、回饋內容及投稿內文;惟申請增加人工智慧配對次數之提醒,附該帳號於管理後台之連結)。 | 美國公司。 |
- 處理事項
- 寄發登入驗證信、通知信,以及聯絡頁來信與回函
- 經手之資料
- 收件 email、名稱及信件內容(驗證碼、補助名稱、功能名稱、許願之描述、所選之領域、身分及縣市,以及通知信之停止連結);聯絡頁來信之類別、標題、內容及來信者之 email。
- 所在地
- 資料儲存於美國;本網站之信件自日本(東京)機房寄出。
- 處理事項
- 應用程式主機、資料庫代管及部署
- 經手之資料
- 本網站之全部資料。
- 所在地
- 新加坡(應用程式主機及資料庫)。Zeabur 為美國德拉瓦州公司。
- 處理事項
- DNS、HTTPS 代理、機器人防護,以及聯絡信箱之收信轉寄
- 經手之資料
- 每次連線之 IP 位址、瀏覽器資訊、網址(含 /start、/find 網址中之描述)及傳輸內容,HTTPS 連線於 Cloudflare 解密後轉送主機;寄至 [email protected] 之電子郵件;連線失敗時瀏覽器傳送之錯誤報告。
- 所在地
- 美國公司,節點遍布全球。
- 處理事項
- 執行排程:截止提醒、每週新案推薦、收藏補助之狀態變更通知、許願通知、功能上線通知、許願及搜尋紀錄之彙整,以及每日清除逾期資料。排程直接連線本網站資料庫。
- 經手之資料
- 帳號之 email、名稱、階段及目標、身分及縣市、通知及人工智慧暫停設定、通知信停止碼;收藏及計畫書對應之補助;30 日內配對所得之補助編號;配對時簡介提及之縣市;站內通知之標題及內文(用於補寄前次未寄成之通知信);許願之內容及所選之領域、身分、縣市;路線圖提案者及投票者之帳號;規劃中功能之登記(帳號及未登入者留下之 email);搜尋紀錄之原句。許願及搜尋紀錄於執行環境中彙整為不能識別個人之統計,存回之檔案不含原句及帳號資料。不讀取計畫書內文及 AI 使用紀錄之內容。執行紀錄不保存完整 email。
- 所在地
- 美國公司,執行環境由 GitHub 代管。
- 處理事項
- 網站操作分析:頁面瀏覽、點擊、停留時間、網頁錯誤之統計及畫面錄影
- 經手之資料
- 第三條第十三項之資料,以及經本網站轉送之 IP 位址及瀏覽器資訊。
- 所在地
- 歐盟(德國法蘭克福)機房。PostHog 為美國公司。
- 處理事項
- 本所之收件信箱
- 經手之資料
- 您寄至 [email protected] 之電子郵件(經 Cloudflare 轉寄),您經本網站聯絡頁表單送出之來信(經 Resend 寄入,含類別、標題、內容及您的 email),以及站務通知信(補助資料彙整、新意見回饋及新申請心得投稿之提醒,不含使用者資料、回饋內容及投稿內文;惟申請增加人工智慧配對次數之提醒,附該帳號於管理後台之連結)。
- 所在地
- 美國公司。
第十條 利用地區
- 一、新加坡:應用程式主機及資料庫(Zeabur)。
- 二、美國:Anthropic 及 Resend 之資料儲存、GitHub 之排程、本所之 Gmail 收件信箱。
- 三、Anthropic 之推論:推論得於美國、歐洲、亞洲及澳洲之機房進行;資料儲存於美國。
- 四、日本(東京):Resend 之寄信機房。
- 五、歐盟(德國法蘭克福):PostHog 之網站操作分析資料。
- 六、全球:Cloudflare 之節點,連線經由鄰近之節點傳送。
- 七、您不欲資料傳送至 Anthropic 者,得暫停人工智慧處理;不欲資料傳送至 PostHog 者,得依第四條第五項停止。以 email 登入時,email 及驗證碼必經 Resend 處理;僅瀏覽而不登入者,資料不經 Resend 及 Anthropic,惟連線仍經 Cloudflare 及 Zeabur,並依第三條第十三項經 PostHog 處理。
第十一條 保存期間
本網站每日執行一次清除程序,依下表刪除逾期資料,實際刪除時間至多延後一日;單次待刪筆數異常時,清除程序暫停,經本所確認後執行。
本網站資料庫
| 資料 | 保存期間 |
|---|---|
| 登入驗證碼請求紀錄(僅雜湊值) | 建立滿 1 日後刪除 |
| 登入連結 | 10 分鐘後失效,失效後於下次清除時刪除 |
| 帳號資料及同意紀錄 | 至您刪除帳號為止。經本所停用之帳號,於停用後 30 日刪除,範圍與自行刪除相同 |
| AI 使用紀錄(輸入內容及分析結果) | 至您刪除為止,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 |
| 計畫書 | 至您刪除為止;刪除後保留 30 日,期滿刪除 |
| 收藏、路線圖投票 | 取消後 30 日刪除 |
| AI 呼叫紀錄(雜湊值、token 數、費用,不含原文) | 建立後 180 日刪除 |
| 配對紀錄(補助編號、分數、縣市,不含簡介原文) | 建立後 90 日刪除;刪除對應之 AI 使用紀錄時一併刪除 |
| 站內通知(含寄送結果) | 建立後 12 個月刪除 |
| 公開之路線圖提案 | 持續公開;刪除帳號後署名改為「已刪除的使用者」 |
| 待審或未通過之路線圖提案 | 不公開,至您刪除帳號為止 |
| 補助資料錯誤回報 | 無自動刪除期限;刪除帳號後不再與您連結 |
| 使用紀錄(含瀏覽器識別碼與帳號之連結) | 建立後 13 個月刪除;刪除前彙整為不含識別資料之每日統計(日期、操作種類、進站來源類別、裝置類別、次數及人數),該統計不予刪除 |
| 搜尋紀錄(不附識別碼) | 建立後 90 日刪除 |
| 身分、縣市及得知管道 | 至您修改、清空或刪除帳號為止 |
| 規劃中功能之登記 | 最後一次登記後 13 個月刪除;未登入者留下之 email,於該功能之推出通知寄出後刪除;刪除帳號時,以帳號或 email 對應者一併刪除 |
| 意見回饋(含選填之 email) | 建立後 13 個月刪除;刪除帳號時,以帳號、該 email 或已與帳號連結之瀏覽器識別碼對應者一併刪除 |
| 許願 | 通知寄出後 30 日刪除;未完成者建立後 12 個月刪除;您撤回或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 |
| 聯絡頁來信(類別、標題、內容及 email) | 不存入網站資料庫;所選之類別及是否於登入中寄出,依使用紀錄之期間保存。寄入本所收件信箱後,由本所於處理來信所需之期間內保存,無自動刪除期限;您得來信請求刪除 |
| 申請心得投稿 | 刊出者至您刪除或刪除帳號為止;不刊出者於審核後 30 日刪除;待審者建立後 12 個月仍未審核即刪除 |
- 保存期間
- 建立滿 1 日後刪除
- 保存期間
- 10 分鐘後失效,失效後於下次清除時刪除
- 保存期間
- 至您刪除帳號為止。經本所停用之帳號,於停用後 30 日刪除,範圍與自行刪除相同
- 保存期間
- 至您刪除為止,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
- 保存期間
- 至您刪除為止;刪除後保留 30 日,期滿刪除
- 保存期間
- 取消後 30 日刪除
- 保存期間
- 建立後 180 日刪除
- 保存期間
- 建立後 90 日刪除;刪除對應之 AI 使用紀錄時一併刪除
- 保存期間
- 建立後 12 個月刪除
- 保存期間
- 持續公開;刪除帳號後署名改為「已刪除的使用者」
- 保存期間
- 不公開,至您刪除帳號為止
- 保存期間
- 無自動刪除期限;刪除帳號後不再與您連結
- 保存期間
- 建立後 13 個月刪除;刪除前彙整為不含識別資料之每日統計(日期、操作種類、進站來源類別、裝置類別、次數及人數),該統計不予刪除
- 保存期間
- 建立後 90 日刪除
- 保存期間
- 至您修改、清空或刪除帳號為止
- 保存期間
- 最後一次登記後 13 個月刪除;未登入者留下之 email,於該功能之推出通知寄出後刪除;刪除帳號時,以帳號或 email 對應者一併刪除
- 保存期間
- 建立後 13 個月刪除;刪除帳號時,以帳號、該 email 或已與帳號連結之瀏覽器識別碼對應者一併刪除
- 保存期間
- 通知寄出後 30 日刪除;未完成者建立後 12 個月刪除;您撤回或刪除帳號時一併刪除
- 保存期間
- 不存入網站資料庫;所選之類別及是否於登入中寄出,依使用紀錄之期間保存。寄入本所收件信箱後,由本所於處理來信所需之期間內保存,無自動刪除期限;您得來信請求刪除
- 保存期間
- 刊出者至您刪除或刪除帳號為止;不刊出者於審核後 30 日刪除;待審者建立後 12 個月仍未審核即刪除
主機紀錄及委外業者
| 資料 | 保存期間 |
|---|---|
| 應用程式紀錄 | email 經遮蔽,僅保留首字及網域。Zeabur 不提供紀錄之長期保存 |
| 傳送至 Anthropic 之內容 | API 之輸入及輸出於 30 日內自動刪除;經自動系統判定違反使用政策者,輸入及輸出至多保存 2 年,分類分數至多保存 7 年。 |
| Cloudflare 之連線紀錄 | 依 Cloudflare 之規定 |
| PostHog 之網站操作分析資料(含畫面錄影) | 依 PostHog 之服務設定保存,期滿刪除 |
- 保存期間
- email 經遮蔽,僅保留首字及網域。Zeabur 不提供紀錄之長期保存
- 保存期間
- API 之輸入及輸出於 30 日內自動刪除;經自動系統判定違反使用政策者,輸入及輸出至多保存 2 年,分類分數至多保存 7 年。
- 保存期間
- 依 Cloudflare 之規定
- 保存期間
- 依 PostHog 之服務設定保存,期滿刪除
第十三條 當事人權利及行使方式
- 一、依個資法第三條,您就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上開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 二、
您得於本網站自行辦理下列事項:
- (一)下載全部資料:於個人設定之「下載我的資料」即時取得 JSON 檔(內容見第五項)。
- (二)刪除帳號:於個人設定之「刪除帳號」輸入您的 email 或「刪除」確認後立即生效,無法復原(範圍見第六項)。
- (三)修改名稱:於首頁點選您的名稱修改;頭貼、階段及目標於個人設定修改。
- (四)刪除 AI 使用紀錄:於「AI 使用紀錄」逐筆刪除,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並一併刪除該次之配對紀錄。AI 呼叫紀錄(雜湊值及用量)依第十一條之期間刪除。
- (五)刪除計畫書:於計畫書頁面刪除,刪除後保留 30 日,期間得來信請求復原,期滿刪除。
- (六)匯出計畫書:各份計畫書得匯出為 .docx 檔。
- (七)關閉 email 通知:個人設定之「通知偏好」,或通知信信末之停止連結(第七條)。
- (八)暫停人工智慧處理:個人設定之「AI 處理設定」(效果見第六條)。
- (九)刪除申請心得投稿:於個人設定之「我的申請心得」逐則刪除,刪除時即自資料庫移除;已刊出者一併自補助頁面移除。
- (十)撤回許願:於許願池之「我的許願」逐筆撤回,撤回時即自資料庫移除。
邀請碼帳號不得自行下載資料或刪除帳號,請來信辦理。
- (一)
- 三、
其他請求(例如更正 email、查詢特定資料、刪除邀請碼帳號),請以您登入本網站之 email 寄至 [email protected],本所以該 email 確認您的身分。本所依個資法第十三條,於下列期間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並以書面通知延長之原因:
請求事項 決定期間 延長期間 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 15 日內 至多 15 日 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30 日內 至多 30 日 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 決定期間
- 15 日內
- 延長期間
- 至多 15 日
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決定期間
- 30 日內
- 延長期間
- 至多 30 日
- 四、您行使上開權利,本所不收取費用。
- 五、
下載檔案之內容:帳號設定、同意紀錄、計畫書、AI 使用紀錄及輸入原文、配對紀錄、AI 呼叫紀錄、收藏、站內通知、路線圖提案及投票、補助資料錯誤回報、登入驗證碼請求紀錄(僅時間及次數)、使用紀錄(含登入前以同一瀏覽器產生而已與帳號連結者)、身分、縣市及得知管道、規劃中功能之登記、意見回饋(含登入前以同一瀏覽器或以該 email 送出者)、許願,以及申請心得投稿。搜尋紀錄及網站操作分析(第三條第十三項)不與帳號連結,故不在其內。已刪除而尚在保留期間之項目亦一併列出。
不包含:站內權限及額度設定、驗證碼之雜湊值、通知信停止碼、瀏覽器識別碼及其與帳號之連結、管理人員之內部備註及人工智慧分類建議、審核申請心得之管理人員。
- 六、
刪除帳號之範圍:
- (一)立即刪除:帳號資料;全部計畫書(含已刪除而尚在保留期間者);AI 使用紀錄;配對紀錄;AI 呼叫紀錄;收藏、站內通知、路線圖投票及同意紀錄;未公開之路線圖提案;以該 email 留存之登入驗證紀錄及登入連結;使用紀錄(含登入前以同一瀏覽器產生而已與帳號連結者)及識別碼與帳號之連結;以帳號或該 email 對應之規劃中功能登記;以帳號、該 email 或已與帳號連結之瀏覽器識別碼對應之意見回饋;許願;申請心得投稿(含已刊出者,一併自補助頁面移除)。已彙整之每日統計不含識別資料,不在刪除範圍。
- (二)保留但不再與您連結:已公開之路線圖提案,署名改為「已刪除的使用者」(原為匿名者維持「匿名提案」);補助資料錯誤回報,保留內容以修正補助資料。
- (三)本網站無法刪除者:已傳送至 Anthropic 之內容,依其條款處理(第六條);Resend 保存之寄送紀錄;寄至本所信箱之來信(含經聯絡頁表單送出者),不在刪除帳號之範圍,請來信請求本所自信箱刪除;PostHog 之網站操作分析資料,因不與帳號連結,無從依帳號刪除,依第十一條之期間保存。
- (四)刪除完成時,清除該瀏覽器中本網站暫存之計畫書備份、登入資料、您自有之 API 金鑰、瀏覽器識別碼及最近一次找補助之選項;深淺色設定、不計入統計之設定、本分頁之進站來源標記及 PostHog 之儲存項目不予清除。其後以同一 email 登入者,將建立新帳號。
- (五)伺服器紀錄保留一筆刪除紀錄,內容為帳號編號、發起者及各類資料之刪除筆數,不含 email。
- (一)
第十四條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影響
- 一、您不提供 email 者,無法登入,亦無法使用人工智慧功能、計畫書、收藏及通知信;瀏覽補助資料庫、使用首頁找補助及觀看示範流程不受影響。
- 二、人工智慧功能須處理您輸入之內容,未輸入者無法使用。
- 三、名稱、頭貼、階段及目標,以及身分、縣市及得知管道為選填。未填寫階段及目標者,人工智慧配對採通用排序;階段、身分及縣市均未設定者,不寄送每週新案推薦。
- 四、意見回饋之 email 為選填。未登入且未留 email 者,本所無法回覆該則回饋。
- 五、聯絡頁表單之 email 為必填(登入中者以帳號之 email 為準),否則本所無法寄回函及回覆;不願提供者,仍得直接寄信至 [email protected]。
第十五條 使用者應注意事項
於本網站內執行人工智慧功能時,輸入內容將傳送至 Anthropic,並保存於本網站資料庫。請勿輸入下列資料:
- 一、個資法第六條所定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論屬於您本人或他人。
- 二、他人之個人資料(例如團隊成員之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住址)。但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 三、密碼、金融帳號等與計畫內容無關之資料。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
未滿十八歲之使用者,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始得使用本網站。本網站登入時不詢問年齡。
第十七條 資料安全及事故通知
- 一、本網站全站使用 HTTPS,並要求瀏覽器一律以 HTTPS 連線(HSTS)。
- 二、登入驗證碼僅以雜湊值保存,10 分鐘後失效;同一驗證碼輸入錯誤 5 次即作廢;同一 email 於 10 分鐘內至多寄送 3 次。
- 三、資料庫連線密碼僅存放於主機及排程之環境設定,僅本所得以存取。
- 四、管理後台僅開放予本所指定之帳號。
- 五、應用程式及排程之紀錄不保存完整 email。
- 六、個人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時,本所依個資法第十二條通知您,並於符合通報範圍時向主管機關通報。
第十八條 本政策之修訂
- 一、本政策內容有實質變動時(例如蒐集之資料類別、保存期間、委外業者、您的權利或人工智慧模型之提供者變更),本所將更新版本及生效日期,並公告於本頁。
- 二、您於修訂後再次登入時,本網站將記錄您所同意之新版本。
第十九條 聯絡方式
對本政策有任何疑問,或欲行使第十三條之權利,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本網站之網頁使用規範另行公告。
修訂紀錄
| 版本 | 生效日期 | 修訂內容 |
|---|---|---|
| 2.20 | 2026-10-19 | 使用紀錄增列找補助所選之想用補助辦理之事項,以及點擊本所服務介紹之寄信或服務說明連結。 |
| 2.19 | 2026-10-08 | 同一期補助重複收錄而合併時,不寄發狀態變更通知,收藏、未完成之許願及計畫書改為對應合併後之補助。 |
| 2.18 | 2026-10-08 | 許願之補助截止後,同一計畫之新一期收錄時,將該許願變更為新一期並寄發一次變更通知。 |
| 2.17 | 2026-10-08 | 使用紀錄增列補助頁面按鈕及連結之點擊、找補助之方式及所選條件(含僅選擇條件者),以及聯絡頁表單寄出之類別及是否登入(不含內容,不附識別碼及帳號)。 |
| 2.16 | 2026-10-08 | 增列許願之補助於整理完成前截止之通知、許願池功能提案上線之通知,及規劃中功能推出之通知;未登入者留下之 email 於推出通知寄出後刪除。 |
| 2.15 | 2026-10-08 | 人工智慧功能之名稱改為「AI 配對」「AI 助寫」,內容未變更。 |
| 2.14 | 2026-10-07 | 許願增列計畫書格式及想要更多之補助類別二種,並得於計畫書頁及許願池許願;增列許願池公開之彙整人數及其門檻,以及撤回許願。 |
| 2.13 | 2026-10-07 | 增列聯絡頁表單來信之蒐集(類別、標題、內容及 email 經 Resend 寄至本所信箱,另寄回函,不存入網站資料庫)、來信於本所信箱之保存,以及刪除帳號不及於信箱內之來信。 |
| 2.12 | 2026-10-04 | 網站操作分析(PostHog)之 Cookie 改為僅設定於本網站之網域,不再與本所其他網站共用。 |
| 2.11 | 2026-10-04 | 增列網站操作分析(PostHog)之蒐集項目、委外處理、利用地區、保存期間及瀏覽器儲存項目;依現行程式更正使用紀錄、搜尋紀錄、意見回饋、規劃中功能登記、排程及寄信所經手之資料、刪除帳號時瀏覽器之清除範圍,以及每週新案推薦之寄送條件;增列修訂紀錄。 |
| 2.10 | 2026-10-03 | 人工智慧功能之說明不再列出模型名稱,受託處理者之揭露不變。 |
| 2.9 | 2026-09-30 | 增列人工智慧配對次數用罄後申請增加次數之紀錄,及其提醒信所載之內容。 |
| 2.8 | 2026-09-30 | 增列申請心得投稿之蒐集、審核、刊登、刪除及保存期間。 |
| 2.7 | 2026-09-30 | 載明僅部分人工智慧功能以本所之帳戶傳送至 Anthropic,其餘功能之使用方式。 |
| 2.6 | 2026-09-29 | 增列不計入統計之設定(/notrack)、許願之確認信,以及管理人員檢視許願明細之範圍。 |
| 2.5 | 2026-09-29 | 增列許願之蒐集、通知及保存期間。 |
| 2.4 | 2026-09-28 | 增列意見回饋之蒐集及保存期間,未登入者亦得送出。 |
| 2.3 | 2026-09-28 | 通知信增列新一期開始受理之通知,每週新案推薦並參考身分及縣市。 |
| 2.2 | 2026-09-28 | 增列使用紀錄、搜尋紀錄、身分、縣市及得知管道,以及規劃中功能之登記。 |
| 2.1 | 2026-09-27 | 增列「用我的 AI 問」及使用者自有之 API 金鑰之處理方式。 |
| 2.0 | 2026-09-26 | 全文改寫,依個資法第八條之告知事項逐條載明;本版起編列版本號。 |
- 生效日期
- 2026-10-19
- 修訂內容
- 使用紀錄增列找補助所選之想用補助辦理之事項,以及點擊本所服務介紹之寄信或服務說明連結。
- 生效日期
- 2026-10-08
- 修訂內容
- 同一期補助重複收錄而合併時,不寄發狀態變更通知,收藏、未完成之許願及計畫書改為對應合併後之補助。
- 生效日期
- 2026-10-08
- 修訂內容
- 許願之補助截止後,同一計畫之新一期收錄時,將該許願變更為新一期並寄發一次變更通知。
- 生效日期
- 2026-10-08
- 修訂內容
- 使用紀錄增列補助頁面按鈕及連結之點擊、找補助之方式及所選條件(含僅選擇條件者),以及聯絡頁表單寄出之類別及是否登入(不含內容,不附識別碼及帳號)。
- 生效日期
- 2026-10-08
- 修訂內容
- 增列許願之補助於整理完成前截止之通知、許願池功能提案上線之通知,及規劃中功能推出之通知;未登入者留下之 email 於推出通知寄出後刪除。
- 生效日期
- 2026-10-08
- 修訂內容
- 人工智慧功能之名稱改為「AI 配對」「AI 助寫」,內容未變更。
- 生效日期
- 2026-10-07
- 修訂內容
- 許願增列計畫書格式及想要更多之補助類別二種,並得於計畫書頁及許願池許願;增列許願池公開之彙整人數及其門檻,以及撤回許願。
- 生效日期
- 2026-10-07
- 修訂內容
- 增列聯絡頁表單來信之蒐集(類別、標題、內容及 email 經 Resend 寄至本所信箱,另寄回函,不存入網站資料庫)、來信於本所信箱之保存,以及刪除帳號不及於信箱內之來信。
- 生效日期
- 2026-10-04
- 修訂內容
- 網站操作分析(PostHog)之 Cookie 改為僅設定於本網站之網域,不再與本所其他網站共用。
- 生效日期
- 2026-10-04
- 修訂內容
- 增列網站操作分析(PostHog)之蒐集項目、委外處理、利用地區、保存期間及瀏覽器儲存項目;依現行程式更正使用紀錄、搜尋紀錄、意見回饋、規劃中功能登記、排程及寄信所經手之資料、刪除帳號時瀏覽器之清除範圍,以及每週新案推薦之寄送條件;增列修訂紀錄。
- 生效日期
- 2026-10-03
- 修訂內容
- 人工智慧功能之說明不再列出模型名稱,受託處理者之揭露不變。
- 生效日期
- 2026-09-30
- 修訂內容
- 增列人工智慧配對次數用罄後申請增加次數之紀錄,及其提醒信所載之內容。
- 生效日期
- 2026-09-30
- 修訂內容
- 增列申請心得投稿之蒐集、審核、刊登、刪除及保存期間。
- 生效日期
- 2026-09-30
- 修訂內容
- 載明僅部分人工智慧功能以本所之帳戶傳送至 Anthropic,其餘功能之使用方式。
- 生效日期
- 2026-09-29
- 修訂內容
- 增列不計入統計之設定(/notrack)、許願之確認信,以及管理人員檢視許願明細之範圍。
- 生效日期
- 2026-09-29
- 修訂內容
- 增列許願之蒐集、通知及保存期間。
- 生效日期
- 2026-09-28
- 修訂內容
- 增列意見回饋之蒐集及保存期間,未登入者亦得送出。
- 生效日期
- 2026-09-28
- 修訂內容
- 通知信增列新一期開始受理之通知,每週新案推薦並參考身分及縣市。
- 生效日期
- 2026-09-28
- 修訂內容
- 增列使用紀錄、搜尋紀錄、身分、縣市及得知管道,以及規劃中功能之登記。
- 生效日期
- 2026-09-27
- 修訂內容
- 增列「用我的 AI 問」及使用者自有之 API 金鑰之處理方式。
- 生效日期
- 2026-09-26
- 修訂內容
- 全文改寫,依個資法第八條之告知事項逐條載明;本版起編列版本號。
本政策於 2026-04-20 首次公告,2.0 版以前未編列版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