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農業部農糧署
115年特用作物產業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補助原則
農業部農糧署輔導特用作物農民設置生產設施及設備,限山葵品項申請生產設施及設備、香莢蘭限以汰舊換新申請,申請人須取得國際驗證、產銷履歷驗證、有機驗證或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之一項,每申請人補助額度以新臺幣100萬元為限,115年度受理申請至4月15日止。
- 主辦單位
- 農業部農糧署
- 類型
- 經費補助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所定「農民」定義之自然人,受補助設施(備)搭建之土地須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者。申請人須取得國際驗證、產銷履歷驗證、有機驗證(含有機轉型期)或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之一項,尚未取得者計畫得先受理,惟須於設施完工驗收前補提證明文件。本計畫包含特用作物產業,限山葵品項申請生產設施及設備項目,另香莢蘭限以汰舊換新(原址重建或舊地拆除移地重建)申請生產設施及設備項目。
公告原文
- 資格
- 「補助對象:符合農業發展條例所定「農民」定義之自然人。」
- 資格
- 「本計畫包含特用作物產業,限山葵品項申請生產設施及設備項目,另香莢蘭限以汰舊換新(原址重建或舊地拆除移地重建)申請生產設施及設備項目。」
2026-09-28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afa.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截止前 LINE 提醒
收藏的補助快截止、或新一期開放時,用 LINE 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