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116 年度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補助(1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 日受理)

臺中市文化局補助兩類視覺藝術計畫:設籍臺中、年滿 18 歲的藝術家或臺中立案的美術團體,116 年 1 至 6 月應邀到國外參展、駐村或策展;臺中立案的美術團體在 116 年辦國際性或全國性視覺藝術徵件比賽,並把得獎作品在臺中展出。補助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一半為原則,同一申請者每年一案。116 年度在 1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 日收件,現在還不能送件。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截止日期

2026-11-20

剩 30 天
公告原文
收件
「申請時間:115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以郵戳為憑;起始日適逢假日,受理期程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要自籌部分經費
  • 審查時可能請你到場說明
  • 應備文件 7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計畫書
「請於受理期間填妥申請表及計畫書7份」出處(另開分頁)
自籌
「補助金額以不超過計畫預算總經費二分之一為原則。」出處(另開分頁)
到場
「必要時並得通知申請者到場陳述意見。」出處(另開分頁)
文件
「個人申請者,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團體申請者應附立案證書影本一份。…符合第二點第三款規定之切結書一份。…存摺封面影本各一份。」出處(另開分頁)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個人要設籍臺中市、年滿 18 歲、有行為能力;團體要設址臺中市、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並取得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從事美術活動的文化團體。限 116 年 1 月至 6 月受邀參與國外政府機關、國際藝文組織、美術館、博物館辦理的視覺藝術活動,而且是應邀參展(個展或聯展)、應邀駐村(館)創作或應邀擔任策展人。視覺藝術徵件比賽:限上述立案美術團體,116 年度公開辦理國際性或全國性視覺藝術徵件比賽,並安排獲獎作品在臺中市藝文空間公開展出(場地自行借用確認)。兩類都要:當年度沒有其他活動計畫已獲文化局補助;計畫具公益性質、對市政業務有貢獻。同一申請者每年補助一案,補助金額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二分之一為原則。收件期外確認獲邀國外參展或駐村的,可專案申請,但最遲要在展覽或駐村 60 日前提出。

公告原文
資格
「個人:設籍於本市,年滿十八歲,並具有行為能力者。」
資格
「團體:設址於本市,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並取得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從事美術活動之文化團體。」
資格
「以116年1月至6月受邀參與國外政府機關、國際藝文組織、美術館、博物館辦理之視覺藝術類型活動為限,且為應邀參展(個展或聯展)或應邀駐村(館)創作或應邀擔任策展人者。」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1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 日,填妥申請表及計畫書 7 份,連同證明文件寄到文化局(臺中州廳),信封註明申請類別
  2. 初審看文件是否齊全,缺件要在 5 日內補件,逾期不受理
  3. 複審由專家學者開審查會議實質審查,必要時通知申請者到場陳述意見
  4. 審查結果等臺中市議會次年度預算審議定案後,才以書面通知並公告
  5. 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備領據、經費支出分攤表、單據、切結書、成果報告書等請撥補助款

應備文件

  • 申請書(國際交流或徵件比賽,一式七份)
  • 國外邀請證明文件與邀請單位背景介紹(國際交流)
  • 應邀活動介紹、出國計畫與執行計畫(國際交流)/活動執行計畫(徵件比賽)
  • 申請者簡歷與三年內相關活動成果資料
  • 個人附身分證影本,團體附立案證書影本
  • 當年度未獲文化局其他補助的切結書
  • 存摺封面影本
簡章原文
1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受理期間填妥申請表及計畫書7份,併同證明文件其他相關資料,逕寄至本局新址:403604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臺中州廳),信封請註明「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補助申請案」。」
2
「初審:就申請應備文件做形式上之審查,申請者所檢送資料短缺者,文化局得以書面、電郵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其於五日內補件,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3
「複審:文化局得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等若干人為審查委員,參與審查會議,就申請應備文件為實質審查,必要時並得通知申請者到場陳述意見。」
4
「審查結果應待臺中市議會次年度預算審議定案後,始以書面通知申請者,並公告於文化局網站。」
5
「申請者於獲准補助後,應於活動辦理結束後一個月內,備齊以下文件送文化局辦理核撥補助款」
文件
「個人申請者,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團體申請者應附立案證書影本一份。…符合第二點第三款規定之切結書一份。…存摺封面影本各一份。」

打開簡章(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還沒有人分享這筆補助的申請經驗。

確認資格後,準備你的計畫

你可以先閱讀完整資訊。登入後,再收藏這筆機會或開始整理計畫草稿。

通用範本。這筆還沒整理出計畫書格式,開始寫會用通用範本四段,不是簡章規定的格式。

收藏後,截止前 7、3、1 天會寄信提醒你;這一期截止後,新一期開始收件也會通知。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culture.taichung.gov.tw)

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規劃中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規劃中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截止前 LINE 提醒

規劃中

收藏的補助快截止、或新一期開放時,用 LINE 通知你。

※ 本頁資料由每日巡查對照官方公告整理,金額、截止日、資格附原文引用,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條件請以「官方資訊」連結頁面為準。資料如有錯誤請。最後查證:2026-10-07

你可能也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