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國際發展科)

臺北市政府促進青年國際發展補助(115年度,受理至11月30日)

臺北市青年局補助在臺北設籍、求學或就業的 15 到 45 歲青年,以及臺北的學校、立案滿一年的團體,出國參加政府機關或其許可的民間組織辦的國際性公共展演、公開競技或大型會議(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參與),不含純學術會議與一般交流。個人每案最高 2 萬元,同一年度最多補助 2 案、合計 2 萬 5 千元;學校與符合條件的公益團體每案最高 20 萬元。補機票、保險、報名費、場地租金,要在活動前 20 個工作日送件,受理到 11/30 或經費用完為止。

補助金額

最高2萬

公告原文
金額
「核給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但同一申請單位或申請人於同一會計年度內,最多以補助二案為原則,合計補助金額以二萬五千元為上限。」

2026-10-10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截止日期

2026-11-30

剩 40 天
公告原文
收件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月30日或經費用罄為止,申請人需在活動辦理前20個工作日提出申請。」

2026-10-10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國際發展科)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3 個章節
  • 應備文件 6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計畫書
「第一項第二款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二)活動地點、日期、執行方式、服務對象及人數。…(三)計畫總經費、經費概估及分攤經費。」出處(另開分頁)
文件
「申請書、計畫書、資格證明文件、未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切結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案件自主檢核表及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出處(另開分頁)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個人:在臺北市設籍、求學或就業的 15 到 45 歲自然人。學校:設在臺北市的公私立大學、專科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團體:在臺北市核准立案滿一年以上的人民團體及財團法人。補助的是青年出國參加政府機關或其許可的民間組織在國外辦的國際性公共展演、公開競技或大型會議(指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參與的活動),不含純學術性會議或一般性交流;要點另列青年用創意與專長自行辦理這類國際活動、其他經青年局認定有助青年國際發展的活動。個人每案最高 2 萬元,同一年度原則最多補助 2 案、合計 2 萬 5 千元;申請人是學校、具公益性質的教育文化社福團體,或活動以弱勢、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新住民及新住民二代青年為參與對象的,每案最高 20 萬元。同一補助項目已拿到中央、其他地方政府或臺北市其他機關補助的,會被撤銷並追回。

公告原文
資格
「個人:本市設籍、求學或就業之十五歲至四十五歲之自然人。」
資格
「學校:設立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公私立大學、專科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
資格
「團體:本市轄區內核准立案達一年以上之人民團體及財團法人。」

2026-10-10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在活動辦理前 20 個工作日提出申請,受理到 11 月 30 日或經費用完為止
  2. 掛號郵寄(信封註明「青年國際發展補助(申請)」)到青年局國際發展科,或上班時間親送
  3. 青年局審查,必要時請申請人補充說明或修正計畫書,通過後發核定函
  4. 要變更計畫或無法執行,原訂活動日前十四日前報青年局重新審查
  5. 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核銷;11 月 20 日後參與的活動,12 月 20 日前完成核銷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計畫書
  • 資格證明文件
  • 未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切結書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案件自主檢核表
  • 其他經青年局指定之文件
簡章原文
1
「自公告日起至11月30日或經費用罄為止,申請人需在活動辦理前20個工作日提出申請。」
2
「採掛號郵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憑,請於信封袋上註明「青年國際發展補助(申請)」,郵寄至本局(100025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5樓國際發展科)。」
3
「本府青年局依申請人提出之資料進行審查時,如有必要,得通知申請人補充說明,經本府青年局審查有修正計畫書之必要時,於申請人配合修正且經本府青年局審查通過後,發給核定函。」
4
「受補助人若需變更原核定計畫書或因故無法執行,應於原訂活動日前十四日前報本府青年局重新審查。」
5
「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核銷,但當年度11月20日後參與之活動,應於當年度12月20日(含當日)以前完成核銷。」
文件
「申請書、計畫書、資格證明文件、未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切結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案件自主檢核表及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

打開公告(簡章在附件)(另開分頁)

往年

新聞

原文
新聞
「針對青年參與海外國際性公共展演、公開競技或大型會議等國際活動,提供每案最高新臺幣2萬元的補助。若活動具公益性質或符合特定條件,補助額度更可提高至20萬元。」

2026-10-10 整理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還沒有人分享這筆補助的申請經驗。

這筆補助的互動功能尚未開放

這是每日巡查新收錄的資料,事實欄位(金額、截止日、申請資格)都已整理完成並附原文出處, 但整理計畫草稿、適配度比對與收藏還沒對它開放。要用這些功能請先到獎補助資料庫挑一筆已開放的補助;這筆的申請資訊請以下方「官方資訊」連結為準。

開始整理計畫草稿比對適配度收藏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youth.gov.taipei)

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規劃中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規劃中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截止前 LINE 提醒

規劃中

收藏的補助快截止、或新一期開放時,用 LINE 通知你。

※ 本頁資料由每日巡查對照官方公告整理,金額、截止日、資格附原文引用,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條件請以「官方資訊」連結頁面為準。資料如有錯誤請。最後查證: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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