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交通部觀光署(國際組)
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境外包機旅客來臺獎助
經營國際包機的航空公司,或送客來臺、辦國際包機業務的旅行業,安排境外旅客搭包機來臺、在臺停留至少 2 天,可依抵離機場、載客率與客源市場申請包機費用獎助。日本、韓國等外幣計價的額度另有規定;飛無國際定期航班機場、50 人以上的入境包機,每架次 12.5 萬到 17.5 萬元。包機啟程 15 天前申請,預算用完會公告停止。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截止日期
未公告
- 主辦單位
- 交通部觀光署(國際組)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申請流程 3 步
- 計畫書
- 「包機申請表(附件一)及募集企劃書」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獎助對象是經營國際包機業務的航空公司,或送客來臺並辦理國際包機業務、經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我國立案認定可經營國際包機的旅行業。但大陸地區包機只限經觀光署核准辦理大陸人士來臺觀光業務、最近三年沒有被處分停止該業務累計達三個月以上的旅行業。包機旅客須為非中華民國國籍或有居留權的華僑或他國人士,在臺停留至少 2 天。經核准的案件不得再向觀光署申請其他促銷方案補助。
公告原文
- 資格
- 「本要點獎助對象為經營國際包機業務之航空公司或送客來臺及辦理國際包機業務,經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我國立案認定可經營國際包機之旅行業。但大陸地區包機費用之獎助,以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經本署核准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且最近三年未經本署處分停止其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累計達三個月以上之旅行業為限。」
- 資格
- 「包機旅客:指包機搭載之旅客為非中華民國國籍或擁有居留權之華僑或他國人士,且在臺停留期間至少二天。」
- 資格
- 「入境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達五十人以上者:日本地區獎助新臺幣十七萬五千元,韓國、東南亞(除菲律賓外)及俄羅斯遠東地區獎助新臺幣十五萬元,大陸地區、香港、澳門、菲律賓及其他客源國獎助新臺幣十二萬五千元。」
2026-10-1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包機啟程 15 天前,送包機申請表與募集企劃書;國內旅行業或航空公司直接送觀光署審核
- 同一航線申請 2 架次以上的,以首班起 45 天內的航班為限
- 執行完成後 1 個月內,附成果資料、包機證明、旅客國籍切結書與領據申請核銷
簡章原文
- 1
- 「申請包機獎助應於包機啟程日十五日前提出包機申請表(附件一)及募集企劃書送本署駐外辦事處轉本署審核;我國境內旅行業或航空公司申請者逕送本署審核」
- 2
- 「包機獎助每次申請同一航線二架次以上,總申請架次以首班包機啟程日起四十五日內之航班為限」
- 3
- 「受獎助者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將成果資料、航空公司出具含抵離機場及搭乘人數包機證明、受獎助者出具包機旅客為非中華民國國籍或擁有居留權之華僑或他國人士切結書」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law.tad.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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