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投資組產學研發科)
116 年度南部科學園區新興科技應用計畫(115 年申請)
南科園區的科學事業(公司)結合至少一家學研機構,可以再找其他企業,共同提新興技術研發計畫向南科管理局申請補助。每年度最多 1,000 萬元、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一半,其餘自籌;要書面審查加簡報審查。116 年度的計畫在 115 年 7 月 31 日截止收件,下一期請留意南科公告。
補助金額
最高1,000萬
公告原文
- 金額
- 「本要點補助之經費總額不得超過所申請計畫經費總額之百分之五十,且每一年度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不足部分由申請機構與其他企業以自籌款支應。」
2026-10-1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 主辦單位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投資組產學研發科)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大工程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要到場簡報或面試
- 要自籌至少 50% 經費
- 應備文件 4 項
- 申請流程 6 步
- 計畫書
- 「(四) 計畫申請書一式 11 份,分兩階段繳交」出處(另開分頁)
- 到場
- 「計畫總主持人及合作單位主持人原則應親自出席詢答」出處(另開分頁)
- 自籌
- 「本要點補助之經費總額不得超過所申請計畫經費總額之百分之五十」出處(另開分頁)
- 文件
- 「(一) 計畫申請公文函一式 1 份(由申請機構出具)。 (二) 申請檢核表一式 1 份。 (三) 申請機構及其他企業之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如無退票紀錄證明)與未 有欠稅應繳納稅情事(如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等證明,以及最 近一期公司財務報表;倘無其他企業者,則免附其他企業資料。 (四) 計畫申請書一式 11 份,分兩階段繳交」出處(另開分頁)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申請機構要是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4 條完成園區公司設立登記、財務健全的園區科學事業;已核准入區、承租土地正在建廠而還沒完成公司設立登記的,不受這個限制。要至少結合一家國科會補助單位的學研機構合作申請(主持人資格照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要點第 3 點,每年度參與本計畫一件為限),可以視需要加入其他企業(依法設立登記、財務健全的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及公司,或在臺分公司),同一計畫的學研機構或其他企業各不超過 2 家。申請機構與其他企業不能是陸資投資企業;同一執行期間不能重複申請南科其他產學合作計畫,也不能就同一內容重複申請政府其他產學合作計畫;總公司與分公司視為同一公司。
公告原文
- 資格
- 「一、申請機構:係指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已完成園區公司設立登記,且財務健全之園區科學事業。惟經核准入區之公司,符合已承租土地且刻正進行建廠作業,致未能完成公司設立登記者,得不受前開完成公司設立登記之限制。」
- 資格
- 「三、其他企業:指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登記且財務健全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及公司,或辦理設立在臺分公司登記,並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且財務健全之外國公司。」
- 資格
- 「本計畫受理係以申請機構至少結合1家學研機構合作申請;並得視需要增納其他企業共同提出申請。」
2026-10-1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從南科網站「新興科技應用計畫」相關文件下載申請手冊與計畫申請書格式填寫
- 第 1 階段:申請期限前由申請機構函送申請文件,計畫申請書紙本 1 份(以郵戳為憑)
- 第 2 階段:依計畫辦公室通知期限補正,計畫申請書印製一式 10 份膠裝
- 資格初審後送書面審查,獲推薦的申請案在期限內回覆審查意見
- 簡報審查會議,計畫總主持人與合作單位主持人原則上要親自出席詢答
- 審核小組決審、核定補助金額,預定 115 年 12 月前個別函知結果並辦理簽約
應備文件
- 計畫申請公文函(申請機構出具)
- 申請檢核表
- 申請機構及其他企業非銀行拒絕往來戶、未欠稅等證明與最近一期公司財務報表
- 計畫申請書(分兩階段繳交,共 11 份)
簡章原文
- 1
- 「請逕至本局網站 https://www.stsp.gov.tw 「廠商服務」點 選「園區課程及獎補助計畫」>「新興科技應用計畫」>「相關文件」下載 本計畫「申請手冊」參閱與「計畫申請書(填寫格式)」填寫」
- 2
- 「(一) 計畫申請公文函一式 1 份(由申請機構出具)。」
- 3
- 「印製紙本一式 10 份(膠裝)」
- 4
- 「經評估 推薦進入簡報審查者,請申請機構與合作單位於通知期限內完成審查 委員意見回覆說明」
- 5
- 「計畫總主持人及合作單位主持人原則應親自出席詢答」
- 6
- 「預定 115 年 12 月前(將視實際作業時間調整)由本局個 別函知審查結果後,請申請機構及合作單位配合相關簽約作業程序。」
- 文件
- 「(一) 計畫申請公文函一式 1 份(由申請機構出具)。 (二) 申請檢核表一式 1 份。 (三) 申請機構及其他企業之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如無退票紀錄證明)與未 有欠稅應繳納稅情事(如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等證明,以及最 近一期公司財務報表;倘無其他企業者,則免附其他企業資料。 (四) 計畫申請書一式 11 份,分兩階段繳交」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stsp.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截止前 LINE 提醒
收藏的補助快截止、或新一期開放時,用 LINE 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