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國立臺灣文學館(研究組)
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暨創作者徵求計畫(2026 年第二梯次)
臺文館每年兩梯次徵求研究者與創作者到館駐館,以臺灣文學或文化為題使用館藏文物與圖書室特藏區,每梯次至多 4 人。獲選者駐館工作至少四次、辦一場公開專題活動並交成果貼文,委託費用 16,000 元(含稅;外籍且當年居留未滿 183 天者 21,000 元)。2026 年第一梯次在 2025 年 11 月收件、第二梯次在 2026 年 5 月收件,都已截止。
- 主辦單位
- 國立臺灣文學館(研究組)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只有書面審查,不用到場
- 應備文件 2 項
- 申請流程 6 步
- 計畫書
- 「本館書面審核申請者提出之800字以內研究、創作計畫。」
- 到場
- 「本館書面審核申請者提出之800字以內研究、創作計畫。」
- 文件
- 「填具官網公告之申請書資料,並同檢附學經歷證明(研究者身分)或得獎證明(創作者身分)資料」
- 名額
- 「每年辦理兩梯次,每梯次至多四人。」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符合其中一項:研究員要是大專院校講師以上(兼任也可)或有博士學位,研究臺灣文史、藝術與博物館學的優先;創作者要得過臺灣文學獎、金鼎獎、金馬獎、金鐘獎、金穗獎或電視、電影優良劇本等獎項、國藝會補助,或其他臺文館認定適當的獎項,不限文字創作者。兩年內獲選過本計畫的不能申請。
公告原文
- 資格
- 「(一)研究員:大專院校講師(含)以上(兼任可)或具有博士學位者,以研究臺灣文史、藝術與博物館學為優先。」
- 資格
- 「(二)創作者:曾獲得臺灣文學獎、金鼎獎、金馬獎、金鐘獎、金穗獎或電視、電影優良劇本等獎項、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者,或其他本館認定適當之獎項,不限於文字創作者。」
- 資格
- 「兩年內未曾獲選本計畫者,方得申請。」
2026-10-1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報名截止前填官網公告的申請書,附學經歷證明(研究者)或得獎證明(創作者),寄到 [email protected]
- 臺文館書面審核學經歷或得獎證明,以及 800 字以內的研究、創作計畫
- 甄選結果經館長核定後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未獲選不另通知
- 獲選後限期以電子郵件繳交工作計畫書,寫明預約駐館日期與專題演講等事項,逾期取消錄取
- 簽契約書、授權書、圖像使用切結書與領據,提供郵局或臺銀帳戶
- 駐館期間到館工作至少四次,含公開專題活動一場,活動後五日內交至少八百字成果貼文
應備文件
- 官網公告的申請書(附件 2 申請書)
- 學經歷證明(研究者)或得獎證明(創作者)
簡章原文
- 1
- 「申請者須於報名截止前,填具官網公告之申請書資料,並同檢附學經歷證明(研究者身分)或得獎證明(創作者身分)資料以電子郵件寄出」
- 2
- 「本館書面審核申請者提出之800字以內研究、創作計畫。」
- 3
- 「甄選結果經館長核定後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未經獲選者,不另行通知。」
- 4
- 「報到:以電子郵件繳交報到文件「工作計畫書」一式。述明預約駐館日期與時間、專題演講辦理等相關工作事項,需於時限內繳交,未於時限內繳交者,取消錄取資格」
- 5
- 「(一)契約書、授權書、圖像使用切結書。 (二)領據。 (三)提供郵局或臺銀帳戶。」
- 6
- 「駐館期間需於本館圖書室特藏區工作至少四次,含一次專題活動。…專題活動結束後五日內,獲選者應提交與計畫內容相符之成果貼文(至少八百字)」
- 文件
- 「填具官網公告之申請書資料,並同檢附學經歷證明(研究者身分)或得獎證明(創作者身分)資料」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nmtl.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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