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116 年度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方案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補助設在臺北市的庇護工場、身障就業服務或職訓機構、社福法人與醫院等,辦理 116 年度身障就業方案:庇護性就業、職前準備與就業適應、居家就業、社會企業與其他創新方案。交計畫書、經專家審查評分,115 年 10 月 28 日前送件。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截止日期
2026-10-28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12 個章節
- 應備文件 8 項
- 審查時可能請你到場說明
- 申請流程 5 步
- 計畫書
- 「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方案之計畫書(包含申請者名稱、方案名稱、方案目的、需求評估、方案目標、方案執行地點、辦理時程及工作進度、服務對象人數及資格、辦理方式內容及流程、專業人員配置情形、預期效益、自評指標等項目、方案執行經費及申請補助經費明細表)」
- 文件
- 「一、 申請表。二、 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方案之計畫書…三、 方案內容涉及商業經營事項者,應檢附含人事、財務、損益及補助期程評估之經營計畫。四、 符合第三條第一款資格者,檢附設立或許可證明文件。五、 符合第三條第二款資格者,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如係接受政府委託辦理業務者,檢附委託契約書影本。六、 符合第三條第三款資格者,檢附法人登記書及章程影本。七、 財物或勞務之採購,其單項金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者,檢附估價單。」
- 到場
- 「補助案於審查階段,重建處得派員進行實地訪查,並得邀請申請者列席說明。」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設在臺北市、實際辦理身障就業促進服務的單位:庇護工場;經核准設立的身障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機構;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辦理身障就業促進的高中職、公辦民營機構及醫療機構;捐助或組織章程訂有辦理身障就業促進事項的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或身障福利機構;或其他經重建處公告者。設在臺北市的事業單位只能申請庇護性就業服務、社會企業與其他三類。辦庇護性就業服務的要在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庇護工場立案許可,辦職前準備與就業適應、居家就業的要在同日前取得就業服務機構立案許可;要做身障者社會企業的,116 年 3 月 31 日前聘用身障員工的比例至少 35%。方案要優先服務設籍臺北市的身障者(至少二分之一)。購置設施設備要有 20% 以上自籌款。不予補助:曾獲行政機關委託或補助的項目;購置土地或興建房舍;申請購置設施設備卻沒有執行場地的自有證明或兩年以上租約(政府機關、學校、公辦民營機構除外);曾受補助且仍在使用年限內的設施設備(確有新增需求的除外)。
公告原文
- 資格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且實際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重建處得給予適當補助:」
- 資格
- 「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或就業服務機構。」
- 資格
- 「設立於本市之高中職、公辦民營機構及醫療機構,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事項者。」
2026-10-1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在公告的申請期間內,備齊申請表、計畫書與證明文件向重建處申請,逾期不受理
- 重建處先審資格與文件,文件不齊會通知限期補正一次
- 3 到 5 人的審查小組評分,70 分以上才補助、依分數排先後;申請單位可派最多 3 人到場列席說明
- 受理截止後三個月內核定,必要時延長一個月,結果以書面通知
- 接到核准通知後三十日內掣據請領補助款,逾期失效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計畫書(含方案執行經費及申請補助經費明細表)
- 涉及商業經營的:含人事、財務、損益及補助期程評估的經營計畫
- 職訓或就服機構:設立或許可證明文件
- 高中職、公辦民營、醫療機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受託辦理的附委託契約書影本)
- 法人、福利機構:法人登記書及章程影本
- 單項 10 萬元以上的採購:估價單
- 申請建築物修繕:所有權狀影本、修繕計畫圖說、工程預算書(非自有的加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
簡章原文
- 1
- 「申請補助者應於公告申請期間內,檢具下列文件向重建處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2
- 「重建處受理補助案,應先就申請資格及前條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申請文件不齊者,通知限期一次補正。」
- 3
- 「由重建處依類型方案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本處代表組成 3-5 人審查小組…審查分數以 70 分為通過基準…至多 3 人到場列席說明」
- 4
- 「補助案之審查,重建處應於受理申請截止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核定;必要時,得予延長一個月。」
- 5
- 「申請者接獲核准補助通知後,應於三十日內,掣據請領補助款;逾期未請領者,核准補助失效。」
- 文件
- 「一、 申請表。二、 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方案之計畫書…三、 方案內容涉及商業經營事項者,應檢附含人事、財務、損益及補助期程評估之經營計畫。四、 符合第三條第一款資格者,檢附設立或許可證明文件。五、 符合第三條第二款資格者,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如係接受政府委託辦理業務者,檢附委託契約書影本。六、 符合第三條第三款資格者,檢附法人登記書及章程影本。七、 財物或勞務之採購,其單項金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者,檢附估價單。」
往年
原文
- 成果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 中華民國115年度第2季」
2026-10-12 整理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fd.gov.taipei)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截止前 LINE 提醒
收藏的補助快截止、或新一期開放時,用 LINE 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