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115年度農業生產設備補助(農機具、栽培設施、智慧農業,延長受理至10月31日)

臺北市產業發展局補助在臺北實際務農、農作面積達 0.1 公頃的設籍農民,以及臺北市各級農會、立案休閒農業發展協會,購置農機具、建置水平棚架或簡易塑膠布網室、智慧感控與環控等智慧農業設備。115 年度延長受理到 10 月 31 日,依收件先後審查,預算用完就停止受理。農機具多數補三分之一、網室與智慧農業補二分之一,各品項另有上限(例:表列以外的農機具最高 20 萬元、表列以外的智慧農業設備最高 50 萬元)。核准後才能購買,農機具要在 11 月 30 日前買好並申請查驗。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截止日期

2026-10-31

剩 10 天
公告原文
收件
「公告本局115年度「臺北市農業生產設備補助」,原定受理申請期限於115年8月31日止,延長受理申請至115年10月31日止。」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輕鬆看理由
  • 要自籌部分經費
  • 應備文件 6 項
  • 申請流程 4 步
自籌
「附件未列之農機具,補助金額不超過所購買農機具金額之三分之一,且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
文件
「臺北市農業生產設備補助申請表。…從事農業生產之本市農業用地最近一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土地委託經營書、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合法使用文件,且年限應自申請日起二年以上。…近一個月內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農會或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打開簡章(另開分頁)

申請資格

可以申請的有四類:設籍臺北市的農民,在臺北市持有或承租、受委託經營農業用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農作面積達 0.1 公頃;設籍臺北市的農民在臺北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上實際務農、面積達 0.1 公頃,且有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證明文件、農會會同現地勘查紀錄、近 3 年空照圖確認農業使用;設籍臺北市的農民在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的土地上實際務農、面積達 0.1 公頃,並取得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證明與農會現地勘查紀錄;臺北市各級農會及立案休閒農業發展協會。限制:農機具每年各以一臺為限(專案簽准除外);售價 1 萬元以下的農機具不補助;附件以外的品項要附三家估價單,網通、感控、農機與資訊系統限非中國製或非中國開發;申請植保機要有遙控無人機專業操作證或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設備要在拿到補助核准函後於當年度購買新品或新建置;三年內不得出售、轉讓、拆除;同一機種或品項三到五年內不得重複申請(特殊情形報准者除外);同一案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的不能申請;核准後沒買、沒做或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次年停止補助資格。

公告原文
資格
「設籍本市之農民於本市持有農業用地或承租、受委託經營之農業用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農作面積達零點一公頃者。」
資格
「設籍本市之農民於本市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承租、受委託經營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農作面積達零點一公頃者。」
資格
「設籍本市之農民於本市持有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土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農作面積達零點一公頃者,應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經取得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經農會會同申請人現地勘查紀錄,確認其於該土地從事農業生產,且近3年空照圖比對確實為農業使用。」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個別農民備齊文件經所轄農會向產業發展局申請;農會、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直接向產業發展局申請
  2. 依收件先後順序審查,通過的發給補助核准函;文件不符規定、限期補正未補的駁回
  3. 拿到核准函後,才在當年度購買新品或建置設備
  4. 農機具要在當年 11 月 30 日前買好,檢附核撥申請書、發票或收據、照片等申請查驗,合格後撥款

應備文件

  • 臺北市農業生產設備補助申請表
  • 農業用地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簿謄本、委託經營書、租約或土地使用同意書(自申請日起兩年以上)
  • 近一個月內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估價單(申請附件以外品項時)
  • 其他證明文件(植保機操作證、溫室環控或水養液系統規格檢核書等)
  • 農會或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簡章原文
1
「符合第四點前三款資格者,應檢附下列文件,經所轄農會向本局申請本補助」
2
「申請補助案件依收件先後順序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發給補助核准函。」
3
「接受補助之農業生產設備需為經本局發給補助核准函後,本年度購買之新品或新建置者。」
4
「單一農機具受補助者應於當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購置,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查驗,查驗合格者,撥付補助款至指定帳戶」
文件
「臺北市農業生產設備補助申請表。…從事農業生產之本市農業用地最近一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土地委託經營書、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合法使用文件,且年限應自申請日起二年以上。…近一個月內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農會或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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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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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每日巡查新收錄的資料,事實欄位(金額、截止日、申請資格)都已整理完成並附原文出處, 但整理計畫草稿、適配度比對與收藏還沒對它開放。要用這些功能請先到獎補助資料庫挑一筆已開放的補助;這筆的申請資訊請以下方「官方資訊」連結為準。

開始整理計畫草稿比對適配度收藏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doed.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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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看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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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文件包

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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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前 LINE 提醒

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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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頁資料由每日巡查對照官方公告整理,金額、截止日、資格附原文引用,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條件請以「官方資訊」連結頁面為準。資料如有錯誤請。最後查證: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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