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促進青年多元參與補助要點(115 年受理到 11/30)
在高雄依法設立的人民團體與高雄市高中職、大專院校,辦公共展演、培訓研習、演講、議題倡導這類提升青年創業就業能力的活動(半數以上參加者是設籍高雄、18 到 45 歲的青年),可向青年局申請補助場地、保險、攝影、印刷、交通費。每案最多補總經費 70%、5 萬元。活動 20 天前申請,每年受理 1/1 到 11/30,預算用完就停。
- 主辦單位
-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要自籌至少 30% 經費
- 申請流程 4 步
- 計畫書
- 「檢附申請書、計畫書及其他本局公告之文件」
- 自籌
- 「但每案補助金額以補助計劃總經費百分之七十為上限」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依法設立在高雄市的人民團體(政治團體除外),或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校、大專院校。辦理公共展演、培訓研習、演講、議題倡導或其他經青年局認可的團體活動,用來提升青年創業及就業能力,而且至少半數參加者是青年(設籍高雄市、18 歲以上 45 歲以下)。同一年度只補助一案,學校不在此限。不補助:活動在國外或中國大陸;同一活動補助項目已領其他政府機關補助;申請或核銷文件浮報、不實;沒照核准項目用錢;違反公序良俗或以營利為目的;其他違反要點或法令的。年度預算公告用完就不再受理。
公告原文
- 資格
- 「本要點所稱青年,指設籍本市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者。」
- 資格
- 「前項青年活動,應至少有半數以上之青年參加。」
- 資格
- 「依法設立於本市之人民團體。但政治團體不屬之。」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活動開始 20 天前,備申請書、計畫書與青年局公告的文件申請
- 文件不齊會通知限期補正;計畫需要修正的也會通知限期修正
- 文宣標明「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青年局」,活動留照片與活動紀錄表
- 活動結束一個月內請領補助,最晚當年 12 月 25 日
簡章原文
- 1
- 「申請補助者應於活動開始日二十日前檢附申請書、計畫書及其他本局公告之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 2
- 「申請案件經審查有修正計畫之必要者,本局得通知限期修正,屆期完成修正者,核定補助;未完成修正者,駁回其申請。」
- 3
- 「所製作之文宣資料、網站及場地布置,應於適當位置標明「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青年局」字樣。」
- 4
- 「受補助對象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附下列資料,辦理經費請領。但至遲不得逾當年度十二月二十五日」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outlaw.kcg.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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