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推展老人福利服務補助(活動辦理 20 日前申請)

立案的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苗栗縣的老人及身障福利團體、鄉鎮市公所和其他社福單位,辦老人福利活動、長青學苑、營養餐飲、教育訓練或充實設施設備,可在活動辦理 20 日前附申請函與計畫書向苗栗縣政府申請,一案不二補,補助款用完就不再受理。各項上限不同:敬老、才藝、講座等活動每案最高 10 萬元,長青學苑每班每年最高 5 萬元,設施設備每年最高 20 萬元,專業人員教育訓練每場次最高 20 萬元。旅遊聯誼、聚餐、義賣、會務與會議不補助。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截止日期

長期受理

公告原文
收件
「申請案採事前審核且需於辦理時間二十日前向本府社會局申請。(含申請函及活動計劃書),並採行一案不二補、補助款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案件為原則。」

2026-10-14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9 個章節
  • 應備文件 2 項
  • 申請流程 4 步
計畫書
「申請補助計畫書內容應包括目的、主(協)辦單位、時間(或期程)、地點、參加對象、內容、效益、經費概算、經費來源及收費基準等項。效益評估應包含具體量化及質性資料。」
文件
「(含申請函及活動計劃書)」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立案的財團法人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立案的苗栗縣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苗栗縣十八鄉鎮市公所;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單位或機構。以公益性活動優先,旅遊聯誼、休閒聚餐、募捐設攤義賣、出國考察、自強活動不補助;機構或團體的義賣、勸募、會務(會員通訊、期刊)與會議(理監事會議、會員大會)不補助。補助計畫沒執行的,同一年度不得再提案(有特殊因素、活動前敘明理由報縣府核定的除外)。申請專業人力方案的單位,適用勞基法或勞退條例卻沒依規定辦勞保、健保或提撥勞退準備金的,不予補助。

公告原文
資格
「立案之財團法人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資格
「立案之本縣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
資格
「本縣十八鄉鎮市公所。」

2026-10-14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活動辦理 20 日前,附申請函與活動計畫書向縣府申請(以縣府收件日起算),採事前審核
  2. 送件前先自行查核符合要點規定、備齊各項申請表件
  3. 核定後要變更項目、內容、時間或地點,須在活動前 15 日報府核准,只能變更一次
  4. 計畫執行後一個月內,附領據、核定計畫書、支出明細、原始憑證、成果報告、6 張以上活動照片與簽到簿核銷

應備文件

  • 申請函
  • 活動計畫書
簡章原文
1
「申請案採事前審核且需於辦理時間二十日前向本府社會局申請。(含申請函及活動計劃書)…(申請日期以本府收件日起算)」
2
「提出申請案應依本補助要點審慎查核符合規定且備齊各項申請表件後,再送府審查。」
3
「必須變更原計劃項目、內容、時間或地點時,應詳述理由,於活動前十五日報府核准後方得辦理,且變更以一次為限。」
4
「領據、核定計劃書、實際支用經費明細表、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成果報告、活動照片(至少六張)、參加人員名冊簽到簿…並於計劃執行後一個月內辦理核銷程序。」
文件
「(含申請函及活動計劃書)」

打開公告(簡章在附件)(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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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每日巡查新收錄的資料,事實欄位(金額、截止日、申請資格)都已整理完成並附原文出處, 但整理計畫草稿、適配度比對與收藏還沒對它開放。要用這些功能請先到獎補助資料庫挑一筆已開放的補助;這筆的申請資訊請以下方「官方資訊」連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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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law.miao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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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頁資料由每日巡查對照官方公告整理,金額、截止日、資格附原文引用,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條件請以「官方資訊」連結頁面為準。資料如有錯誤請。最後查證: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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