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臺北市客委會補助市民與團體辦理客家學術、社區營造、政策推廣、音樂及劇本創作等計畫(115 年度,已截止)
臺北市客委會補助設籍臺北、20 歲以上的市民,以及會址在臺北的團體,辦客家學術調查研究、社區營造、文化研習、政策推廣,以及客家音樂、劇本、數位影音、APP 創作。各類上限原則上是學術 35 萬、創作 20 萬、社區營造 15 萬、研習 8 萬、推廣 5 萬元,自籌至少 40%。115 年度分兩期收件,第二期 3 月 31 日已截止。
截止日期
2026-03-31
公告原文
- 收件
- 「第二期:公告之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遇例假日順延),限115年5月1日以後之計畫,並於115年11月30日執行完畢為原則。」
2026-10-20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要自籌至少 40% 經費
- 應備文件 5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 計畫書
- 「符合資格之個人請檢附身分證、申請書、師資證明、計畫書及其他申請資料各一份」
- 自籌
- 「個人或團體申請之自籌經費須符合所提計畫經費40%(含)以上」
- 文件
- 「符合資格之個人請檢附身分證、申請書、師資證明、計畫書及其他申請資料各一份(電子檔請一併送交本會)」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個人:年滿 20 歲、有行為能力、設籍臺北市的市民。團體:會址在臺北市的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或立案地址在臺北市的全國性組織。公私立大學的碩、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請學術調查研究補助,不受設籍限制。自籌經費要占計畫經費 40% 以上。補助經費用完就不再收件。
公告原文
- 資格
- 「個人:年滿二十歲,具行為能力且設籍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市民。」
- 資格
- 「團體:會址設於本市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或立案地址在本市之全國性組織。」
- 資格
- 「公、私立大學碩、博士研究生,得申請學術調查研究補助,不受第一款限制。」
2026-10-20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在收件期限內,上台北服務通(客委會)線上申辦,或把申請書、計畫書等紙本與電子檔送客委會
- 客委會先做行政審查,符合規定的再交審查小組審查
- 學術調查、社區營造、音樂劇本等創作類(和第一次申請的政策推廣類)要到審查會簡報與答詢
- 審查結果核定後以書面通知
- 計畫原則上 11 月 30 日前做完,最晚 12 月 15 日前送核銷
應備文件
- 身分證(個人)
- 申請書
- 師資證明
- 計畫書
- 團體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明、負責人當選證書、組織章程與社團基本資料
簡章原文
- 1
- 「登入「台北服務通」(https://service.taipei/),至機關點選「客委會」」
- 2
- 「行政審查符合規定者,由本會依規定組成審查小組,並得邀請學者專家參與審查」
- 3
- 「學術調查研究類、社區營造類及客家音樂、劇本等創作或運用或首次申請的政策推廣或運用類,申請者應於審查時提出簡報」
- 4
- 「審查結果於核定後,以書面通知。」
- 5
- 「補助案每年11月30日前結案為原則,仍需於12月15日前提送」
- 文件
- 「符合資格之個人請檢附身分證、申請書、師資證明、計畫書及其他申請資料各一份(電子檔請一併送交本會)」
經費能付什麼
- 簡章寫明不補助
- 商品設計/紀念品
這裡只看網站、商品與紀念品、活動三類,其他支出照簡章的經費規定。
簡章怎麼寫
- 商品設計/紀念品
- 「不得支用於受補助單位之資本門費用(含建築修繕及購置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金額在一萬元以上之設備支出)、薪資、水電費、電話通訊費、房租、活動抽獎贈品及獎金、紀念品、宣導品(自行印製之文宣印刷品除外)、餐宴點券(園遊券)、住宿費、差旅費、油料費等項目。」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hac.gov.taipei)還在規劃的功能
截止前 LINE 提醒
收藏的補助快截止、或新一期開放時,用 LINE 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