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新北市文化局青年參與社區營造行動計畫獎勵(115 年度,每案上限 15 萬元,已截止)
新北市文化局給成年、未滿 46 歲的個人提社區營造行動計畫,地點要在新北市,每人一案,每案獎勵金上限 15 萬元,分兩期撥。書面初審後要出席複審簡報。不收一次性活動、一般展演、節慶、才藝研習、牆面彩繪這類。115 年度 114 年 12 月 1 日公告、2 月 25 日截止,計畫做到 10 月 31 日。
- 主辦單位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大工程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10 個章節
- 要到場簡報或面試
- 應備文件 6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 計畫書
- 「前言:(行動計畫緣起、提案動機等)…行動計畫目標:…執行地點:…社區或地區簡介(應含問題及現況分析)…社區或地區特色與資源…行動計畫內容:…執行方式(提出對策等)…行動計畫期程(含行動計畫執行進度表)…人力分工(含執行團隊人數預估)…預期效益(含參與人次預估、捲動周邊社區團體民眾之效益評估、後續規劃等,請提供至少2年規劃)…經費概算表(請依實際經費編列增減表格)」出處(另開分頁)
- 到場
- 「複審:提案者請出席評選會簡報提案內容。」出處(另開分頁)
- 文件
- 「申請表(請附申請人之身分證影本)。」出處(另開分頁)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成年、未滿 46 歲、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華民國國民或持居留證的人,不限戶籍;行動計畫的實施地點要在新北市,每人限提一案。核定前已經辦完的、同一計畫已拿到其他補助或獎勵的、同一人申請兩案以上的,不予獎勵。缺少效益累積的一次性活動、一般性展演、例行成果發表、祭典與民俗節慶、康樂活動、才藝研習、公寓大廈內部例行管理、活動或會議、牆面彩繪等不獎勵。
公告原文
- 資格
- 「成年且未滿 46 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
- 資格
- 「每申請者限提1案,實施地點應在本市。」
- 資格
- 「本局核定獎勵前已辦竣之行動計畫、同一行動計畫內容已獲其他經費補助或獎勵,或同一申請人申請二案以上者,不予獎勵。」
2026-10-20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115 年 2 月 25 日前把申請資料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到新北市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 初審看文件,有缺漏要在通知時間內補正,逾期不通過
- 初審通過的 115 年 3 月 25 日出席複審,簡報提案內容
- 依核定金額與審查意見修正計畫書,請領第 1 期款(核定獎勵金的 50%)
- 計畫執行到 115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5 日前結案、請領第 2 期款
應備文件
-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 申請表(附身分證影本)
- 計畫書 1 份
-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 申請資料電子檔
- 其他佐證資料(社造相關證明、培力時數、團隊合作意向等)
簡章原文
- 1
- 「於115年2月25日前寄送,郵戳收件日期為憑。」
- 2
- 「初審:文件審查,如有缺漏或錯誤,請於通知時間內補正;逾期無法 完成者,不予通過。」
- 3
- 「115年3月25日(星期三)召開複審會議。」
- 4
- 「依規定期限提送下列資料,辦理撥付核定總獎勵金之 50%。」
- 5
- 「執行期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請於115年11月5日前辦理結案及請領第2期款。」
- 文件
- 「申請表(請附申請人之身分證影本)。」
經費能付什麼
- 簡章寫明不補助
- 網站製作
這裡只看網站、商品與紀念品、活動三類,其他支出照簡章的經費規定。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culture.ntpc.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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