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新北市勞工局補貼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的利息:設籍並住在新北滿六個月、20 到 65 歲、在新北設立公司或商業登記未滿一年的創業者,貸款每人一筆、最高 70 萬元,補貼最長七年,第一年全額、第二年起每年少 10%。申請書要附創業計畫,每年 6 月、12 月 15 日前憑繳息收據請款。要點沒有寫收件期限。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截止日期
未公告
- 主辦單位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應備文件 6 項
- 申請流程 3 步
- 計畫書
- 「(一)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創業計畫)。」
- 文件
- 「(一)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創業計畫)。(二)開(執)業許可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三)創業設立登記三個月前至申請當月止,以申請人名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之證明。(四)合資創業者需檢附合夥契約書或公司組織章程(含股東名冊)。(五)申請人或其事業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六)營業場所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之影本。」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繼續六個月以上;年滿 20 歲到 65 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有工作能力與創業意願;在新北市設立公司、商業登記核准或取得開(執)業許可登記未滿一年,登記地址要跟實際營業場所相同;沒有拿過中央或地方政府同性質的補助;申請時沒有擔任其他營利事業負責人或受僱。貸款要是創業設立登記前三個月到申請當月、以申請人名義向金融機構辦的。合資創業的,申請人要登記為負責人,其他出資人也是身心障礙者並符合條件的可以一起申請,但同一事業最多五人;辦完營業登記後才改成合資的不能申請。
公告原文
- 資格
-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繼續六個月以上。」
- 資格
- 「(二)年滿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資格
- 「(三)具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
2026-10-2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備齊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創業計畫)、開業許可證明、貸款證明等文件,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
- 新創業的可以先送申請書與開業證明,審核通過後 4 個月內補齊其他文件
- 核准後每年 6 月、12 月 15 日前,附六個月內的繳息收據正本、營業稅完稅證明與領據請款
應備文件
- 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創業計畫)
- 開(執)業許可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創業設立登記三個月前至申請當月止的貸款證明
- 合資創業者:合夥契約書或公司組織章程(含股東名冊)
- 申請人或其事業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營業場所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影本
簡章原文
- 1
- 「六、申請利息補貼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一)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創業計畫)。」
- 2
- 「新創業之申請人,得先檢附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文件送審,並應於審核通過後四個月內,補齊前項其他各款之文件,始完成申請程序,逾期應重新提出申請。」
- 3
- 「七、利息補貼經核准者,申請人應於每年六月、十二月之十五日前,檢具下列文件請款:(一)六個月內向貸款金融機構繳交利息之收據正本。(二)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或新設立事業之稅籍登記等影本。(三)領據。」
- 文件
- 「(一)申請書(含切結書及創業計畫)。(二)開(執)業許可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三)創業設立登記三個月前至申請當月止,以申請人名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之證明。(四)合資創業者需檢附合夥契約書或公司組織章程(含股東名冊)。(五)申請人或其事業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六)營業場所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之影本。」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eb.law.ntpc.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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