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發展科)

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116 年度第 1 期)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補助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團體在臺北市辦實體觀光活動,這一期補 116 年 1 月到 6 月辦的活動,115 年 11 月 1 日起受理、到 11 月 30 日,現在還不能送件。交申請表、資格證明、觀光活動企畫書與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原則書面審查、必要時到場簡報,自籌款要 50% 以上,補助原則上用在行銷推廣。116 年度總額度原則 850 萬元,分 2 期受理。

往年:115 年 2025-11-30 截止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截止日期

2026-11-30

剩 38 天
公告原文
收件
「受理申請期間:1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2026-10-2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發展科)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6 個章節
  • 要自籌至少 50% 經費
  • 審查時可能請你到場說明
  • 應備文件 4 項
  • 申請流程 4 步
計畫書
「觀光活動企畫書:格式不拘,但內容應包含活動名稱、合作單位(如主辦、協辦、指導、贊助等)、活動內容、行銷宣傳、預估經費、預期效益(如媒體露出效益、活動參與人次、觀光周邊產值等)」出處(另開分頁)
自籌
「申請單位須編列自籌款50%以上」出處(另開分頁)
到場
「原則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到場簡報。」出處(另開分頁)
文件
「申請應備文件: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表、資格證明文件、觀光活動企畫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出處(另開分頁)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團體可以申請,但不包括政黨、學校財團法人,以及以它們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的法人。同一申請單位同一期以補助一案為限;申請單位要是活動主辦單位,不能用受託執行單位或協辦單位名義送件,同一企畫案不能由不同單位重複申請。活動要在 116 年 1 月到 6 月於臺北市辦理、對臺北市觀光有助益或配合市府政策,要是能突顯地方特色或產業、吸引外縣市與國際旅客的實體觀光活動;旅行社行程、旅館住客這類特定對象活動,或市集攤位、社區活動、記者會等例行活動不在補助範圍。申請日前 3 年內核准的補助案屆期沒辦完、前 1 年內沒照核准的企畫書辦理、活動時間不符規定、或沒編 50% 以上自籌款的,觀傳局得不予補助。

公告原文
資格
「依法設立之法人或團體,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辦理觀光活動。但前述法人,不包括政黨及學校財團法人,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法人。」
資格
「同一申請單位於同一期以補助一案為限,申請單位須為活動主辦單位,不得以受託執行單位或協辦單位名義送件申請,且同一企畫案不得以不同申請單位提出多件申請。」
資格
「116年1月至6月於臺北市境內辦理之觀光活動,對促進臺北市觀光發展有助益或配合市府政策辦理之觀光相關活動。」

2026-10-2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11 月 1 日到 11 月 30 日在臺北服務通線上送出,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快遞到觀傳局(截止日下午 5 時前送達)
  2. 原則採書面審查,必要時通知申請人到場簡報
  3. 審查委員依企畫書、申請表與參與人次、媒體露出、觀光周邊產值、產業合作等 KPI 核定補助金額
  4. 結案時 KPI 沒達標又提不出合理說明的,列入行政考核紀錄;實際總經費比核定的少,依比例扣減補助(縮減未達 10% 得不扣)

應備文件

  • 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表
  • 資格證明文件
  • 觀光活動企畫書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
前往申請系統(另開分頁)
簡章原文
1
「網路申辦:於臺北服務通提出者,以線上系統送出之日期為憑。…採掛號郵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憑;採掛號郵寄以外方式提出者(如親送、快遞),以送達觀光傳播局為準,並應於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送達。」
2
「審查方式:原則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到場簡報。」
3
「審查委員依申請單位企畫書、申請表評估活動規劃內容,且參考「參與民眾人次(須於企畫書提出計算方式)」、「媒體露出則數」、「觀光周邊產值(須於企畫書提出計算方式)」、「觀光產業合作」等KPI,由委員會討論核定補助金額。」
4
「上述KPI如結案核銷未達標準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則本局將依「參與民眾人次」、「媒體露出則數」、「觀光周邊產值」未達比例部份,列入行政考核紀錄,作為爾後審查委員會補助審查參考。…申請單位實際辦理總經費未達核定補助企畫書總經費時,本局將依縮減比例扣減補助金額;惟縮減比例未達10%者,得不予扣減。」
文件
「申請應備文件: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表、資格證明文件、觀光活動企畫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

打開公告(簡章在附件)(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還沒有人分享這筆補助的申請經驗。

這筆補助的互動功能尚未開放

這是每日巡查新收錄的資料,事實欄位(金額、截止日、申請資格)都已整理完成並附原文出處, 但整理計畫草稿、適配度比對與收藏還沒對它開放。要用這些功能請先到獎補助資料庫挑一筆已開放的補助;這筆的申請資訊請以下方「官方資訊」連結為準。

開始整理計畫草稿比對適配度收藏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tpedoit.gov.taipei)

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規劃中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規劃中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截止前 LINE 提醒

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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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頁資料由每日巡查對照官方公告整理,金額、截止日、資格附原文引用,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條件請以「官方資訊」連結頁面為準。資料如有錯誤請。最後查證: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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