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

115 年度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火車站周邊 30 年以上老屋營業空間,受理到 12/31)

臺中市都發局補助中區及周邊(五權路、林森路、建成路、復興東一街、雙十路、公園路以內)屋齡 30 年以上、對外營業的合法建築整修外觀與室內,每案上限 120 萬元,位在 15 條特色街道上限 150 萬元,申請人至少自籌總工程款 30%。屋主或取得屋主同意的使用人、有商業登記的經營者、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都能申請,先送第一階段文件給輔導團,會勘後交提案計畫書、到活化委員會簡報。隨送隨審到 1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5 時,今年預算 1,000 萬元、經費用罄即止。

補助金額

最高150萬

公告原文
金額
「本計畫匡列新台幣1,000萬元預算,針對中區及周邊符合條件的老舊建築提供修繕經費,單案補助上限為150萬元,即日起開放申請,經費用罄即止。」

2026-10-24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截止日期

2026-12-31

剩 67 天
公告原文
收件
「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

2026-10-24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大工程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7 個章節
  • 要到場簡報或面試
  • 要自籌至少 30% 經費
  • 應備文件 7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計畫書
「1.計畫位置及範圍(含基地位置圖示)。 2.現況分析及照片。 3.經營活化計畫。 4.規劃設計圖說。 5.經費概算及單價分析。 6.執行期程。 7.回饋計畫。」
到場
「申請人於活化委員會審查時,設計規劃單位與申請戶須親自到場;」
自籌
「申請人須自行籌措至少總工程金額之 30%。」
文件
「1.申請表。 2.建築物歷史說明、現況分析及照片。 3.初步經營活化計畫書。 4.同意參與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清冊。 5.老屋活化整修補助計畫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7.申請人證件影本。」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打開簡章(另開分頁)

申請資格

建物要在臺中市中區及周邊(五權路、林森路、建成路、復興東一街、雙十路、公園路以內),屋齡 30 年以上、對外開放營業用途的合法建築物;補助只用在營業空間,已經施作的項目不能列入。申請者資格:申請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築的所有權人,或取得所有權人同意書的使用人或管理人;有商業登記的經營者、法人或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的團體(不含適用臺中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處理原則的民間團體);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一般範圍每案上限 120 萬元,位在市府路、平等街、三民路、民權路、民族路、中山路、臺灣大道、成功路、臺中路、復興路、建國路、綠川東街、綠川西街、柳川東路、柳川西路等特色街道每案上限 150 萬元。核定後五年內不得申請相同補助內容,並要維持原貌;涉局部違建的,補助不能用在違建範圍,有影響公共安全、交通、衛生或市容之虞的,都發局得不予補助。

公告原文
資格
「申請標的須為屋齡達30年以上對外開放營業用途的合法建築物。」
資格
「整體範圍由五權路、林森路、建成路、復興東一街、雙十路、公園路以內作為申請範圍,一案補助款上限為 120 萬元。」
資格
「(二)特色街道補助上限為 150 萬/案。」

2026-10-24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備妥第一階段申請文件,用 A4 信封密封,寄給老舊街區活化輔導團(臺灣文化創意產業學會),由輔導團協助提案
  2. 都發局會同輔導團到現場會勘,收到錄案公文後 60 日內交第二階段提案計畫書
  3. 活化委員會審查時,申請戶與設計規劃單位要親自到場
  4. 核定後 60 個日曆天內申報開工,開工後 180 個日曆天內竣工
  5. 補助款分三期:開工後領 20%,竣工驗收後領 60%,實際營運滿 6 個月再領 20%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建築物歷史說明、現況分析及照片
  • 初步經營活化計畫書
  • 同意參與的土地與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清冊
  •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 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使用執照、竣工圖等)
  • 申請人證件影本
簡章原文
1
「請備妥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申請資料,以 A4 大小信封密封,並標註「臺灣文化創意產業學會 老舊街區活化輔導團收」,將由專案輔導團隊協助提案申請。」
2
「都發局會同輔導團至申請基地辦理會勘,收到都發局錄案公文後 60 日內(含例假日)編製完成「第二階段提案計畫書」,提送都發局召開活化委員會審查」
3
「申請人於活化委員會審查時,設計規劃單位與申請戶須親自到場;」
4
「申請人之活化整修補助計畫書經核定後 60 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應申報開工。…申請人之活化整修補助計畫書應於申報開工後 180 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竣工。」
5
「始得申請撥付核定補助金額之 20%。…可申請撥付核定補助金額之 60%…俟申請人實際營運達 6 個月以上時,始得請領核定補助金額之 20%。」
文件
「1.申請表。 2.建築物歷史說明、現況分析及照片。 3.初步經營活化計畫書。 4.同意參與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清冊。 5.老屋活化整修補助計畫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7.申請人證件影本。」

打開簡章(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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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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