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範青少年犯罪宣導活動補助(每案最高 10 萬元)
依法設立的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民間團體,辦強化青少年法治觀念、提升守法意願或提供防免被害資訊的活動,可在活動開始一個月前附活動計畫書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補助。每案最高 10 萬元,同一團體一年最多 10 萬元;政治團體或涉及政黨活動不補助。要點 103 年 8 月發布,沒有寫固定受理期間。
- 主辦單位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7 個章節
- 應備文件 5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 計畫書
- 「前項第一款活動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名稱。(二)計畫目的。(三)計畫內容。(四)執行時間及地點。(五)主辦單位;有協辦單位時,應一併列明。(六)參加對象。(七)預期成果及效益。」
- 文件
- 「(一)活動計畫書。(二)團體設立許可證明文件。(三)經費概算表。(四)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依法設立的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等民間團體,辦理強化青少年法治觀念、提升守法意願或提供防免被害資訊等活動。但政治團體或涉及政黨活動的不補助。原文沒有寫團體要設在高雄。核准後有申請文件虛偽不實、執行成效未達預期效益、沒照核准計畫執行或經費虛報浮報、支付事實不實的,警察局可以撤銷或廢止補助並追繳,還可以停止受理申請一年到五年(不可歸責於申請人的不在此限)。
公告原文
- 資格
- 「二、依法設立之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等民間團體,辦理強化青少年法治觀念、提升守法意願或提供防免被害之資訊等活動,得申請本要點之補助。但政治團體或涉及政黨活動者,不予補助。」
- 資格
- 「十二、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局得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補助之一部或全部,並以書面行政處分追繳其金額:」
- 資格
- 「(一)申請文件虛偽不實。」
2026-10-26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活動開始一個月前,填申請表、附活動計畫書等文件向警察局申請
- 文件有欠缺會通知限期補正,沒補正就不受理
- 警察局審查計畫內容、時間地點、參加對象、經費與效益,必要時開審查會議,結果以書面通知
- 照審查通過的計畫書執行,活動要列警察局為指導單位
- 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附領據、收支清單、原始憑證、參加人數與照片等成果資料請撥核銷,會計年度結束前要完成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活動計畫書
- 團體設立許可證明文件
- 經費概算表
- 其他警察局指定的文件
簡章原文
- 1
- 「申請本要點之補助者,應於活動開始一個月前,填具申請表及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為之:」
- 2
- 「申請文件如有欠缺,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受理。」
- 3
- 「本局受理前點之申請案件,應就計畫內容、執行時間及地點、參加對象、經費及效益等事項予以審查;必要時,並得召開審查會議為之。…前項審查結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 4
- 「申請案經核准補助者,申請人應依本局審查通過之活動計畫書執行。…申請人辦理活動時並應列本局為指導單位。」
- 5
- 「申請人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辦理經費請撥及核銷:…申請人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前申領並完成核銷」
- 文件
- 「(一)活動計畫書。(二)團體設立許可證明文件。(三)經費概算表。(四)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outlaw.kcg.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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