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教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非營利法人、團體與大專辦課程研發與研習活動(活動前二個月申請)
國教署補助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非營利私法人及學術機關(構)、團體,辦實驗教育相關的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研習與活動,補經常門經費。研習活動辦理二個月前直接向國教署申請,計畫要寫目的、內容、執行項目與期程、預期效益、成果檢核與經費說明;同性質計畫已拿教育部或國教署其他補助的不能重複請領。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 主辦單位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6 個章節
- 申請流程 5 步
- 計畫書
- 「申請計畫應包含目的、內容、工作執行項目與期程規劃、預期效益、成果檢核(第一年申請計畫請敘明成果檢核之構想)及經費編列說明。」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這一筆是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五款的對象: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非營利私法人及學術機關(構)、團體,補助辦理實驗教育相關的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研習及活動所需的經常門經費。(同一要點另補地方政府、實驗學校、實驗教育機構與符合身分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申請期限不同,不在這一筆。)申請項目要是計畫內容所需,與計畫執行無關的設備或其他項目不得申請。同一性質計畫已依其他規定向教育部或國教署申請並獲補助或獎勵的,不得重複請領;重複請領屬實、移作他用或違反核定計畫的,撤銷補助資格並追繳。
公告原文
- 資格
-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非營利私法人及學術機關(構)、團體。」
- 資格
-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非營利私法人及學術機關(構)、團體:辦理實驗教育相關之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研習及活動所需之經常門經費。」
- 資格
- 「申請本補助之項目,應為計畫內容所需,與計畫執行無關之設備或其他項目,不得申請」
2026-10-2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研習活動辦理二個月前,直接向國教署提出申請
- 國教署成立審查小組或委託專責機構、學校審查必要性、合理性與可行性
- 審查通過由國教署核定計畫與金額,直接通知申請者
- 核定後經費一次撥付
- 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向國教署提出執行成果
簡章原文
- 1
- 「屬教育部主管實驗學校及第三點第一項第五款申請對象,逕向本署提出申請。…第三點第一項第五款申請對象,應於研習活動辦理二個月前提出。」
- 2
- 「得由本署成立審查小組或委由專責機構、學校,依其計畫內實驗教育之特定教育理念,或委託私人辦理、各學習資源及輔導資源之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進行審查。」
- 3
- 「屬教育部主管實驗學校及第三點第一項第五款申請對象,由本署逕行通知。」
- 4
- 「申請案經核定後,一次撥付。」
- 5
- 「應於活動辦理結束後一個月內,向本署提出執行成果。」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edu.law.moe.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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