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補助要點

原民會產業拓展補助:辦理產業活動每案上限 15 萬、參加國際展覽每案上限 30 萬、設置拓銷據點國內每處上限 50 萬/國外每處上限 200 萬(依原住民族語言使用比率最高可上調 50%),須於計畫或活動開始日前 15 日備齊文件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

最高300萬

公告原文
金額
「設置拓銷據點:國內據點每處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國外據點每處最高補助新臺幣二百萬元;申請單位應自籌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三十以上。…申請案件依原住民族語言使用比率,得依最高補助額度上調最多百分之五十。」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截止日期

長期受理

公告原文
收件
「申請人應於計畫或活動開始日前十五日(以郵戳或電子系統送出時間為準)備齊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13 個章節
  • 要自籌至少 30% 經費
  • 應備文件 5 項
  • 申請流程 6 步
計畫書
「一、計畫名稱:…二、計畫緣起(市場潛力開發可行性等):…三、計畫目標:…四、辦理時間及地點:…五、計畫執行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指導贊助單位:…六、執行單位基本資料及過去實績:…七、實施策略辦理補助事項之項目及內容:…八、預算分配及預定進度:…九、自籌款金額、其他機關補助項目與金額及概算明細:…十、預期效益:…十一、人員編組及分工:…十二、最近三年接受本會補助計畫辦理之成效:…十三、附錄」出處(另開分頁)
自籌
「設置拓銷據點:國內據點每處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國外據點每處最高補助新臺幣二百萬元;申請單位應自籌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三十以上。」出處(另開分頁)
文件
「計畫書(如附件一)及申請表(如附件二)。…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儲蓄互助社另應檢附社員名冊。…申請設置拓銷據點者,應檢附租賃契約;申請參加國際展覽者,應檢附邀請函、報名證明或相關資料。…其他經本會指定之文件。」出處(另開分頁)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地方政府;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原住民社員占比達 80% 以上之儲蓄互助社;學術或研究機構;依法設立且會址設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最近一年內未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董事會;理監事任期屆滿未改選;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尚未完成改善;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陳報財務資料;依法立案未滿一年(有其他執行經驗或成果,經原民會認定者不在此限)。同一申請單位每年度原則補助一次,政策推動所需、執行成效良好或屬整合型跨年度計畫者,得專案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非營利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經審核屬實可免編自籌經費。

公告原文
資格
「本要點之補助對象:(一) 地方政府。(二) 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三) 原住民社員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之儲蓄互助社。(四) 學術或研究機構。(五) 依法設立且會址設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團體。」
資格
「申請人應於計畫或活動開始日前十五日(以郵戳或電子系統送出時間為準)備齊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資格
「申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補助」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計畫或活動開始日前十五日備齊文件,向原民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或電子系統送出時間為準)
  2. 申請可經原民會公告的電子系統送出,視為送達
  3. 文件不齊全時,原民會可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就不予受理
  4. 原民會依計畫完整性、原住民族語言運用程度等原則審查,可組審查小組辦理初審及複審
  5. 獲補助金額達三十萬元以上的民間團體,可申請預撥款,最高不得逾核定金額百分之五十
  6. 補助事項完成後一個月內,檢齊領據、成果報告、收支彙總表、費用結報明細及支出憑證影本等文件申請核銷

應備文件

  • 計畫書(附件一)及申請表(附件二)
  • 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儲蓄互助社另附社員名冊
  • 申請設置拓銷據點者:租賃契約
  • 申請參加國際展覽者:邀請函、報名證明或相關資料
  • 其他經原民會指定之文件
簡章原文
1
「申請人應於計畫或活動開始日前十五日(以郵戳或電子系統送出時間為準)備齊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
「前項申請得經本會公告之電子系統送出,視為送達。」
3
「文件不齊全者,本會得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4
「審查原則如下:…計畫完整性。…原住民族語言運用程度。…本會得組成審查小組,邀請專家學者或機關代表辦理初審及複審。」
5
「補助金額達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者,民間團體得申請預撥款,最高不得逾核定金額百分之五十」
6
「受補助者應於補助事項完成後一個月內,檢齊下列文件(如附件四)向本會申請核銷:…領據。…成果報告。…收支彙總表。…費用結報明細及有效支出憑證影本。」
文件
「計畫書(如附件一)及申請表(如附件二)。…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儲蓄互助社另應檢附社員名冊。…申請設置拓銷據點者,應檢附租賃契約;申請參加國際展覽者,應檢附邀請函、報名證明或相關資料。…其他經本會指定之文件。」

打開公告(簡章在附件)(另開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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