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5年輔導電影產業數位升級辦理要點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補助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電影事業購置電影數位製作設備器材,補助不逾總金額30%、上限新臺幣1000萬元;電影片映演業購置數位戲院雷射放映設備器材另以100萬元為上限,115年度申請期間3月1日至3月31日已截止。
補助金額
最高1,000萬
公告原文
- 金額
- 「申請購置電影數位製作設備器材補助者,每一補助案之補助額度,不得逾補助購置數位製作設備器材總金額之百分之三十,且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上限。」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截止日期
2026-03-31待查證
- 主辦單位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類型
- 經費補助
申請資格
申請人應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電影事業,補助範圍為申請年度前一年11月1日至申請年度10月31日期間,購置與電影數位製作有關之攝影、音效、特效、動畫及其他數位製作設備器材,或電影片映演業購置全套戲院雷射放映機、氙氣放映機置換雷射光源模組、口述影像設備器材;近二年曾獲補助之設備器材不予補助。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bamid.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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