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獎勵造林2.0(依「獎勵輔導造林辦法」核發造林獎勵金)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依「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獎勵自然人、部落、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於符合條件的山坡地(最小0.1公頃)或非山坡地(最小0.3公頃)從事造林,須填具獎勵造林申請書暨計畫書(含造林類型、樹種數量、地點與環境評估),核發造林獎勵金每公頃最高新臺幣50萬元(第1年20萬元、第2至6年每年6萬元),另有成林獎勵金與結構用材獎勵金各5萬元加發項目。115年度受理期間已於4月30日截止,下一年度申請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 主辦單位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類型
- 經費補助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自然人、部落,或公營事業以外之私法人、非法人團體,於符合造林需要的土地(山坡地最小0.1公頃、非山坡地最小0.3公頃,且不得位於相關法規限制開發利用地區)申請造林,並填具獎勵造林申請書暨計畫書(含造林類型、造林目的及森林經營期程、造林樹種及數量、造林地點及位置示意圖、造林環境評估情形)。
公告原文
- 資格
- 「為自然人者,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資格
- 「為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應檢附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及代表人或管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資格
- 「為部落者,應檢附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文件影本。」
2026-09-1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forest.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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