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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保育署社區林業計畫(第一階段起步型/進階型)
最高5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補助社區發展協會、文史工作室、基金會、合作社等與社區事務相關的立案非營利團體,依生態保育、森林保護、森林育樂、樹木與生活四個篇章提案:例如社區動植物與人文資源調查、繪製社區導覽圖與解說教材、生態旅遊解說人力培訓、在公共開放空間以原生樹種植樹綠美化與護樹。首次申請限起步型,每年每案上限15萬元;執行成果良好者可申請進階型,每年每案上限50萬元。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向所轄工作站提案,12月31日前核定,隔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執行。作業規範註明:植樹綠美化須與其他計畫內容結合,不得單獨申請,土地須為公共使用的開放空間並有合法使用權源,不補助涼亭、水泥花台等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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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會/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