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 · 補助/獎助
花蓮縣各地區農民節活動一般性補助(115 年 1 月 5 日至 10 月 30 日受理)
最高6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花蓮縣的各級農民團體辦農民節活動,可向縣政府農業處申請補助:每日不超過 20 萬元、每案不超過 60 萬元,補助比例以不超過 50% 為原則。書面審查,要附計畫書與經費概算,受理到 10 月 30 日,預算 150 萬元用完就停止受理。
- 協會/基金會
公告原文
- 金額
- 「補助每日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二十萬元為限;每案不超過六十萬元為限,且補助比例以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 收件
- 「一、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5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
2026-10-0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