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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
金額未公告準備難度:大工程
在嘉義市立案、會務財務正常的人民團體(工會除外),在嘉義市辦訓練、研習、座談、社會公益藝文或休閒活動、技藝競賽,活動前一個月提出計畫,可以申請補助。一般性計畫原則不超過 2 萬 5 千元、專案性計畫最高 4 萬元,每案補助不超過總經費的一半(要有一半以上自備款),每個社團每年原則補助一次;競爭型計畫依提案完整度、創意、可行性等審查,不受這些上限限制。旅遊、自強活動、觀摩會、純餐敘不補助。
- 協會/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