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
嘉義市政府寺廟及宗教團體活動補助
在嘉義市立案登記的寺廟與宗教團體,辦宗教民俗、藝文、祭典節慶活動,端正風俗、公益慈善活動,或民俗、宗教聯誼活動,活動兩週前提出計畫書,可以申請補助。每一活動以專案簽准為原則,補助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50%(市府政策委託的不在此限),經費以年度預算為上限,沒有固定金額。設備維修、紀念品、工作津貼、服裝、獎金不補助。
補助金額
金額未公告
- 主辦單位
-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6 個章節
- 要自籌至少 50% 經費
- 應備文件 4 項
- 申請流程 4 步
- 計畫書
- 「計畫書(包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內容、經費概算表及預期效益等)」
- 自籌
- 「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該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但配合本府政策委託辦理之活動,不在此限;補助經費以年度法定預算為上限。」
- 文件
- 「(一)申請函(寺廟應備文,並載明聯絡人、地址及電話)。(二)立案證書影本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包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內容、經費概算表及預期效益等)(附件一)。…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二),據實表明身分關係,無則免填。」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是向嘉義市立案登記(含補辦登記)的寺廟,以及立案的宗教性團體。補助範圍:(一)宗教民俗活動、藝文、祭典節慶活動;(二)端正風俗、教化人心及公益慈善相關活動;(三)其他民俗、政策性宗教聯誼相關活動。有違背法令或跟核定計畫用途不符的,市府糾正、限期繳回,並依情節停止受理補助申請一至五年。
公告原文
- 資格
- 「補助對象:經向本市立案登記(含補辦登記)之寺廟及立案之宗教性團體。」
- 資格
- 「(一)宗教民俗活動、藝文、祭典節慶活動。」
- 資格
- 「(二)端正風俗、教化人心及公益慈善相關活動。」
2026-10-18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活動兩週前,備申請函、立案證書影本、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向市府申請
- 計畫書不合規定的,市府限期補正,逾期沒補正就退回申請
- 核定後要變更計畫,先函報市府核准
- 活動或計畫執行完畢一個月內,備核定函、領款收據、支用單據明細表與成果報告書(活動照片至少六張)函報核銷請款
應備文件
- 申請函(寺廟備文,載明聯絡人、地址、電話)
- 立案證書影本
- 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附件一)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二,沒有免填)
簡章原文
- 1
- 「寺廟應於活動二週前檢附下列書表向本府提出申請」
- 2
- 「計畫書內容未依前款規定提出者,本府得訂定期限令其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退回其申請。」
- 3
- 「受補助團體如有特殊情形須變更計畫,應先函報本府核准後辦理」
- 4
- 「應於活動或計畫執行完畢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函報本府辦理核銷請款…成果報告書,並敍明執行成果 (含活動照片至少六張)一式二份。」
- 文件
- 「(一)申請函(寺廟應備文,並載明聯絡人、地址及電話)。(二)立案證書影本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包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內容、經費概算表及預期效益等)(附件一)。…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二),據實表明身分關係,無則免填。」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law.chiayi.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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