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
嘉義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活動
設址嘉義市的原住民族團體,以及嘉義市的機關、學校、教會、民間團體(負責人要有原住民身分)辦原住民族祭儀、族語、樂舞、工藝等文化活動,或親職、就業輔導、課後輔導、終身學習等教育活動、族語振興研習,可以向嘉義市政府申請補助。活動舉辦十五天前送計畫書,書面審查;同一民間團體每年以 2 萬元為原則。
- 主辦單位
-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只有書面審查,不用到場
- 應備文件 3 項
- 申請流程 3 步
- 計畫書
- 「1.活動計畫書 (包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內容、經費概算表及預期效益等)。(附件一)」
- 到場
- 「(一)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 文件
- 「1.活動計畫書 (包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內容、經費概算表及預期效益等)。(附件一)」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並設址於嘉義市的原住民族團體;嘉義市各機關、學校、教會或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活動者,其中民間團體的負責人要具原住民身分。補助範圍是原住民族民俗文化活動、教育活動、族語振興或師資培育活動與研習,以及配合市府原住民族政策的活動。有下列情形不予補助:前一年度未依規定開會並報備查;財務收支異常;純旅遊、自強活動、觀摩會或宴席餐敘。
公告原文
- 資格
- 「(一)依法設立登記並設址於嘉義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原住民族團體。」
- 資格
- 「(二)本市各機關、學校、教會或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活動者。」
- 資格
- 「(三)前款民間團體,其負責人應具原住民身分。」
2026-10-1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活動舉辦 15 天前送活動計畫書(含經費概算、預期效益)與立案證明,逾期不受理
- 書面審查,看活動設計、需求與目標、計畫是否合理可行
- 活動結束一個月內,附核定函、領據、成果報告、支用單據函報核銷請款
應備文件
- 活動計畫書(附件一,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內容、經費概算表及預期效益)
- 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及最近辦理會務相關活動資料(嘉義市機關、學校免附)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二,屬關係人者才填)
簡章原文
- 1
- 「於活動舉辦十五日前向本府提出申請,逾期或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 2
- 「(一)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 3
- 「(一)受補助單位應於活動或計畫執行完畢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函報本府辦理核銷請款:」
- 文件
- 「1.活動計畫書 (包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內容、經費概算表及預期效益等)。(附件一)」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law.chiayi.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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