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辦法(區公所、學校、客家團體辦客家文化活動)
高雄市各區公所、公私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在高雄立案的客屬團體,在高雄辦客家民俗、語言、歌謠、舞蹈、音樂、說唱、童玩、手工藝、文史學術、文創產業這類活動,可向客委會申請補助。同一單位一年最多 10 萬元,政策性計畫或盛大的客家文化活動最多 30 萬元。活動一個月前送申請表與計畫書。
補助金額
最高30萬
公告原文
- 金額
- 「本辦法對於同一年度內同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但政策性計畫或具傳承客家文化意義之盛大活動,得於新臺幣三十萬元額度內補助之。」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 主辦單位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
- 應備文件 2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 計畫書
- 「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四份」
- 文件
- 「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四份」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高雄市各區公所、高雄市公私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在高雄市立案的客屬團體,在高雄市舉辦客家文化活動(客家民俗、語言、歌謠、舞蹈、音樂、說唱、童玩、手工藝、文史學術、文創產業、資訊等),而且符合促進族群和諧、發揚客家傳統及現代多元文化、或有助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推展其中一項。不補助:具營利或勸募性質的;不符合上面條件的;沒照核准計畫書執行、同一年度又來申請的;政黨活動或主管機關認定不是公益性的活動。同一案向兩個以上機關申請的,要在申請表列明全部經費、各機關申請的項目與金額,並編自籌款。
公告原文
- 資格
- 「本市各區公所、各級學校及客家團體(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於本市舉辦客家文化活動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
- 資格
- 「客家團體:於本市立案之客屬團體。」
- 資格
- 「各級學校:指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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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
- 活動一個月前,送申請表與計畫書各四份給客委會,逾期可能被駁回
- 文件不齊會通知限期補正,沒補正就駁回
- 客委會審查小組審查,核定後書面通知
- 核定後可以先撥一半補助款,其餘核銷後發
- 活動結束一個月內核銷請款,12 月 1 日以後結束的要在當年 12 月底前辦完
應備文件
- 申請表(四份)
- 計畫書(四份)
簡章原文
- 1
- 「申請單位應於舉辦活動一個月前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四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逾期申請者,得駁回其申請。」
- 2
- 「第一項文件如有欠缺,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 3
- 「申請案由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小組審查,審查結果經核定後,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 4
- 「申請案經核定補助者,主管機關得先予核發二分之一補助金額;其餘金額由申請單位依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核銷後發給。」
- 5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辦理核銷請款。但活動於每年十二月一日以後結束者,應於當年度十二月底前辦竣」
- 文件
- 「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四份」
往年
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每季公布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的經費一覽表,列出團體、補助事項、核定日期與金額。補助的案子有客語共學、社區培訓、交流賽與嘉年華。
成果
原文
- 成果
- 「115年度4~6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 成果
- 「115年度1~3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 成果
- 「114年度10~12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 成果
- 「114年度7~9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 成果
- 「114年度4~6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 成果
- 「114年度1~3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 成果
- 「113年度10〜12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 成果
- 「113年度7〜9月補助客家社團推行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一覽表」
2026-10-12 整理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outlaw.kcg.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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