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補助/獎助
高雄市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辦法(區公所、學校、客家團體辦客家文化活動)
最高3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高雄市各區公所、公私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在高雄立案的客屬團體,在高雄辦客家民俗、語言、歌謠、舞蹈、音樂、說唱、童玩、手工藝、文史學術、文創產業這類活動,可向客委會申請補助。同一單位一年最多 10 萬元,政策性計畫或盛大的客家文化活動最多 30 萬元。活動一個月前送申請表與計畫書。
- 協會/基金會
- 學校
- 社區/部落
公告原文
- 金額
- 「本辦法對於同一年度內同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但政策性計畫或具傳承客家文化意義之盛大活動,得於新臺幣三十萬元額度內補助之。」
- 收件
- 「申請單位應於舉辦活動一個月前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四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逾期申請者,得駁回其申請。」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