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的獎補助

收錄 2 筆由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辦的獎補助,其中 2 筆開放中。申請前請以主辦單位的公告為準。

開放申請中 2

  • 地方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補助/獎助

    高雄市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辦法(區公所、學校、客家團體辦客家文化活動)

    最高3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高雄市各區公所、公私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在高雄立案的客屬團體,在高雄辦客家民俗、語言、歌謠、舞蹈、音樂、說唱、童玩、手工藝、文史學術、文創產業這類活動,可向客委會申請補助。同一單位一年最多 10 萬元,政策性計畫或盛大的客家文化活動最多 30 萬元。活動一個月前送申請表與計畫書。

    • 高雄市
    • 協會/基金會
    • 學校
    • 社區/部落
    公告原文
    金額
    「本辦法對於同一年度內同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但政策性計畫或具傳承客家文化意義之盛大活動,得於新臺幣三十萬元額度內補助之。」
    收件
    「申請單位應於舉辦活動一個月前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四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逾期申請者,得駁回其申請。」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 地方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補助/獎助

    高雄市客家文化交流活動補助辦法(客家團體跨縣市、海外交流)

    最高1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在高雄立案的客屬團體,去其他縣市、中國大陸或國外做客家文化交流,或邀外地客屬團體來高雄表演,可向客委會申請補助鐘點、表演、交通、食宿、場地、文宣、保險等費用。一年申請一次,最多 10 萬元;依申請先後、在年度預算內核給,用完就停。活動一個月前申請。

    • 高雄市
    • 協會/基金會
    公告原文
    金額
    「本市客家團體於同一年度內,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其金額並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但活動性質特殊,經主管機關認定具推廣客家文化重大意義者,不在此限。」
    收件
    「本市客家團體舉辦客家文化交流活動,應於辦理活動一個月前檢附申請表及計畫書各三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逾期不予受理。」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其他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