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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審核作業要點
經社會局核准立案滿一年、會務正常的高雄市人民團體,辦社福公益、協助市政、族群文化、學術文化體育、國際性或全國性等公益活動,可附活動計畫書向社會局申請補助。每次最多補計畫經費 70%(國際性、全國性、政策性、時事性活動可全額);同一團體一年最多 10 萬元,國際性等活動 20 萬元。要點沒有寫受理期間。
截止日期
未公告
- 主辦單位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9 個章節
- 應備文件 4 項
- 申請流程 3 步
- 計畫書
- 「第一項計畫書內容應包括目的、主(協)辦單位、時間(或期程)、地點、參加對象、內容、效益、經費概算、經費來源及收費基準等項。」
- 文件
- 「應備函檢附活動計畫書、補助經費申請表(如附件一)、活動經費概算表等送本局審核辦理核定補助款。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之情形,並應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核准登記立案滿一年以上、會務運作正常的人民團體,在高雄市辦下列活動之一:關懷兒童、青少年、老人、婦女、身障、低收入戶、單親家庭等社會福利公益活動;協助推行市政建設的公益活動;促進族群和諧、發揚族群傳統文化的活動;協辦淨化社會風氣、倫理道德、治安、消防等活動;學術文化、體育、醫療衛生、宗教、法律教育活動;國際性、全國性、政策性、時事性活動;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每次最多補計畫經費 70%,國際性等活動可全額;同一團體每年最多 10 萬元,國際性等活動 20 萬元。不補助營利或非公益活動;人事費、旅遊、餐費、摸彩品、紀念品、獎金、獎品、設備不補。有收費的,補助加收入不能超過總支出。理監事任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的優先補助。
公告原文
- 資格
-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經本局核准登記立案滿一年以上且會務運作正常之人民團體。」
- 資格
- 「辦理關懷本市兒童、青少年、老人、婦女、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單親家庭等有關社會福利服務之公益活動。」
- 資格
- 「舉辦有關學術文化、體育、醫療衛生、宗教、法律教育等活動。」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備函附活動計畫書、補助經費申請表、經費概算表送社會局審核;有公職人員或關係人的要填身分關係揭露表
- 已向其他單位申請補助的,要寫明補助單位與金額
- 活動完一個月內,掣據附支用單據、成果報告表、照片與單據明細表送社會局核撥
應備文件
- 活動計畫書
- 補助經費申請表(附件一)
- 活動經費概算表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有這種情形時)
簡章原文
- 1
- 「依本要點申請補助經費應備函檢附活動計畫書、補助經費申請表(如附件一)、活動經費概算表等送本局審核辦理核定補助款。」
- 2
- 「人民團體已向本局以外單位申請補助而為前項之申請時,應載明補助單位及金額。」
- 3
- 「人民團體應於活動執行完竣後一個月內掣據及檢附支用單據、活動成果報告表(如附件二)、活動照片及相關資料與支用單據明細表(如附件三)送本局核撥。」
- 文件
- 「應備函檢附活動計畫書、補助經費申請表(如附件一)、活動經費概算表等送本局審核辦理核定補助款。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之情形,並應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outlaw.kcg.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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