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輔導演藝團體辦理客家展演補助(116 年度,115/10/1–10/30 受理)
經政府登記立案的演藝團體,在桃園辦客家演唱、戲劇、戲曲、說唱、演奏、舞蹈這類展演,可向客家事務局申請下一年度的補助。每個團體每年一案,每案最高 30 萬,116 年度全案預算約 400 萬。要交申請計畫書六份,先行政初審、再由專家學者複審。116 年度計畫在 115 年 10 月 1 日到 10 月 30 日申請,執行期間 116 年 1 月 1 日到 11 月 15 日。
- 主辦單位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4 個章節
- 應備文件 5 項
- 申請流程 6 步
- 計畫書
- 「一、辦理單位:…二、計畫內容:…三、主要演職人員基本資料…四、經費概算表」
- 文件
- 「1. 單位申請補助函(附表一)。 2. 申請表(附表二)。 3. 申請計畫書一式六份(附表三)。 4.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表四)。 5. 立案證書影本。」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經政府登記的立案演藝團體,在桃園市辦以表演藝術為主軸的客家展演(演唱、戲劇、戲曲、說唱、演奏、舞蹈等)。要點沒有限團體設籍桃園,但活動要在桃園辦。每個團體每年最多一案;要列出全部經費與向本局申請的項目,不得同時申請桃園市政府其他機關補助,向中央或非政府機關申請的要列明。不補助工作人員薪資、資本門、行政管理費、抽獎獎金、水電、電話、房租、摸彩贈品、紀念品、餐宴點券、住宿、差旅、油料、修繕與設備購置。展演地點核定在客家事務局所屬館舍的要付場租。申請者是公職人員或關係人的,要附身分關係揭露表。
公告原文
- 資格
- 「補助對象:經政府登記之立案演藝團體。」
- 資格
- 「於本市辦理之客家演唱、戲劇、戲曲、說唱、演奏、舞蹈等以表演藝術元素為主軸之展演活動。」
- 資格
- 「申請單位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申請本局補助項目及金額;不得同時申請本府其他機關補助。向中央機關或非政府機關申請補助者,應明列各單位補助項目及金額。」
2026-10-1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10 月 1 日到 10 月 30 日備齊文件,向客家事務局提出次年度計畫申請,逾期不受理
- 初審:行政審查資格、表格與資料,表件不全可限期補正一次
- 複審:專家學者審查小組看客家文化效益、計畫內容與客家元素比例、經費運用、演出經歷
- 審查結果核定後函復各申請單位
- 次年 1 月 1 日到 11 月 15 日執行
- 執行完一個月內送核銷與成果報告,最晚當年 12 月 15 日
應備文件
- 單位申請補助函(附表一)
- 申請表(附表二)
- 申請計畫書一式六份(附表三)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表四)
- 立案證書影本
簡章原文
- 1
- 「申請單位應於每年度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日止,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次年度計畫補助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2
- 「表件不全者,本局得請申請單位限期補正一次,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本局得不予受理。」
- 3
- 「申請案件經初審通過後,由本局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複審」
- 4
- 「審查結果經核定後,函復各申請單位。」
- 5
- 「執行期程: 次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止。」
- 6
- 「至遲須於計畫執行當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函送本局申請撥款及結案」
- 文件
- 「1. 單位申請補助函(附表一)。 2. 申請表(附表二)。 3. 申請計畫書一式六份(附表三)。 4.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表四)。 5. 立案證書影本。」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www.hakka.tycg.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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