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補助推展社區福利活動(115 年度,10 月底前申請)
金門縣立案、會務財務健全的社區發展協會與其他社福公益團體,辦婦女、兒少、老人、單親、身障、弱勢家庭的延續性福利服務,或世代共融、志工幹部培訓這類增能課程,可以向金門縣政府申請補助。一般案依總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核給,每案最高 3 萬 5 千元,執行完才能申請下一案;績優社區、旗艦型計畫與跨組織合作另有額度。要在活動執行前十五日、而且當年 10 月底前提出,經費用完為止。社區發展協會要先送鄉鎮公所初審。
截止日期
2026-10-31
- 主辦單位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類型
-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要準備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9 個章節
- 只有書面審查,不用到場
- 應備文件 7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 計畫書
- 「4、計畫書:應含主、協辦單位、辦理期程及時間、地點、參加對象及預期人數、內容、方式、預期效益、經費概算、經費來源及申請補助金額(向多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時,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項目及金額)」
- 到場
- 「備妥申請文件函報本府業務單位辦理書面審查。」
- 文件
- 「1、函報申請文。 2、優先補助活動申請表(附件一) 3、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提案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 4、計畫書」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金門縣立案、會務與財務健全、組織運作正常的社區發展協會,以及其他社福公益團體;其他社福公益團體等多元組織和社區發展協會共同推動各類福利服務的,也可以申請。要辦延續性活動或課程,而且不能和縣府其他補助重複。社區發展協會每年補助總額 4 萬元(旗艦型與委託型計畫不計入),每案最高 3 萬 5 千元、執行完才能申請下一案。不予補助或不得申請的情形:一、社區發展協會年度內沒有依章程召開會員大會;二、活動沒有照計畫辦理、沒有照規定提報經費核銷、經費支用不當,或衛生福利部補助款逾年度還沒完成核銷,不得申請縣府任何活動補助,縣府也不層轉任何機關的補助款。補助經費不得用在自強活動、旅遊、門票、購置制服、宣導品、紀念品、禮盒。
公告原文
- 資格
- 「三、補助對象:本縣立案且會、財務健全、組織運作正常之社區發展協會及其他社福公益團體。」
- 資格
- 「凡前開多元組織與社區發展協會共同推動各類福利服務者,均得依本方案規定提出補助申請」
- 資格
- 「社區發展協會及其他社福公益團體應確保會、財務運作正常,應辦理延續性活動或課程,且不得與其他本府補助重複」
2026-10-16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 在活動計畫執行前十五日、而且當年 10 月底前提出申請
- 社區發展協會備妥文件送轄管鄉(鎮)公所初審,再由縣府書面審查;沒有經公所初審的不受理
- 其他社福公益團體備妥文件直接函報縣府書面審查
- 計畫執行完二十日內檢具結報表、成果報告表、收支清單、原始憑證等辦理核銷
- 12 月辦的計畫要在 12 月 25 日前完成核銷
應備文件
- 函報申請文
- 優先補助活動申請表(附件一)
- 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提案決議通過的會議紀錄
- 計畫書
- 金門縣政府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作業要點收支清單
- 身分關係聲明書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揭露表(屬關係人才填)
- 其他視方案需要補充的文件
簡章原文
- 1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計畫執行前十五日提出申請,俾利審核及補助;且應於每年十月底前提出申請」
- 2
- 「1、社區發展協會:備妥申請文件函送轄管鄉 (鎮)公所初審後,函報本府業務單位續辦書面審查,非經所轄鄉(鎮)公所層轉初審者,不予受理。」
- 3
- 「2、其他社福公益團體:備妥申請文件函報本府業務單位辦理書面審查。」
- 4
- 「並於計畫執行完竣後二十日內,檢具下列資料」
- 5
- 「十二月份辦理之計畫,應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完成核銷」
- 文件
- 「1、函報申請文。 2、優先補助活動申請表(附件一) 3、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提案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 4、計畫書」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law.kinmen.gov.tw)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有審過案子的人讀你的計畫書,給具體的修改建議。
送件文件包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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