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補助/獎助
金門縣政府補助推展社區福利活動(115 年度,10 月底前申請)
最高3.5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金門縣立案、會務財務健全的社區發展協會與其他社福公益團體,辦婦女、兒少、老人、單親、身障、弱勢家庭的延續性福利服務,或世代共融、志工幹部培訓這類增能課程,可以向金門縣政府申請補助。一般案依總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核給,每案最高 3 萬 5 千元,執行完才能申請下一案;績優社區、旗艦型計畫與跨組織合作另有額度。要在活動執行前十五日、而且當年 10 月底前提出,經費用完為止。社區發展協會要先送鄉鎮公所初審。
- 社區/部落
- 協會/基金會
公告原文
- 金額
- 「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三萬五千元,且執行完畢始能申請下一案。」
- 收件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計畫執行前十五日提出申請,俾利審核及補助;且應於每年十月底前提出申請,惟補助經費以額度用罄為止」
2026-10-16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