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彰化縣合作社場合作教育研習補助(一般性補助,最高 5 萬元,活動前 30 日內申請)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補助縣內立案、最近一年度考評乙等以上的合作社與合作農場,辦合作教育、研討、宣導活動。一般性補助最多補所需經費的一半、每案最高 5 萬元,社場要自籌 50% 以上;可列講師鐘點費、印刷、交通、住宿、專家學者出席費、場地租金與佈置、器材租金、膳雜費等。申請要附計畫書、理事會紀錄、經費概算表、研習課程表與講師資料,縣府頁面寫在活動前 30 日內函送、4 到 11 月申請為佳,計畫要在年度結束前辦完;當年度預算用完可能停辦或少補。同一份要點另有營運設備補助(v1-5048)。

補助金額

最高5萬

公告原文
金額
「合作教育、研討、宣導: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2026-10-29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截止日期

長期受理

公告原文
收件
「申請應備文件(於活動前30日內函送至本府,4-11月申請為佳)」

2026-10-29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類型
經費補助
準備難度準備難度:大工程看理由
  • 要寫計畫書,簡章列了 12 個章節
  • 要自籌至少 50% 經費
  • 應備文件 4 項
  • 申請流程 5 步
計畫書
「一、計畫目的:…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三、主辦單位:只能寫一個完整合作社場名稱…四、協辦單位:…五、辦理日期/時間/期程(請附詳細流程表/講師應附學經歷簡介):…六、辦理地點:…七、參加對象及人數:…八、實施方式(內容):…九、預期效益:…十、計畫經費/經費概算:(詳如附件)…十一、經費來源:(請註明是否有對外收費及基準或是其他單位補助等)…十二、其他(如過去成果效益或服務績效說明,無者免填)」出處(另開分頁)
自籌
「一般性補助自籌計畫總金額為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出處(另開分頁)
文件
「(一)理事會會議紀錄(提案討論申請補助事宜)(二)申請補助計畫書(三)經費概算表(四)研習課程表及講師資料(無則免附)-申請合作教育項目請檢附」出處(另開分頁)

計分:要寫計畫書、要到場、要交作品各 2 分;要自籌、文件 8 項以上、流程 10 步以上各 1 分(計畫書 10 章以上、自籌一半以上再加 1 分)。1 分以下輕鬆,2–4 分要準備,5 分以上大工程。

申請資格

申請者是在彰化縣政府立案的合作社、合作農場,會務財務運作正常,且要同時符合:依合作法令與章程選任理事、監事並定期改選;依規定開各項法定會議,並在規定期間把會議紀錄報縣府有案;財務制度健全,年終決算書類提社員(社員代表)大會承認、報縣府備查有案;最近一年度考評列乙等以上;沒有內政部或縣府補助款還沒核銷結案;稽查沒發現重大缺失,或缺失已改善;一般性補助自籌計畫總金額 50% 以上。一般性補助最多補所需經費的一半。

公告原文
資格
「本縣立案之合作社(場),會務財務運作正常且最近一年度考評經評列為乙等以上者」
資格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本府立案之合作社場,並具備下列各要件者」
資格
「依合作法令及合作社章程之規定選任理事、監事,並定期改選者。」

2026-10-29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怎麼申請

  1. 理事會先提案討論申請補助,會議紀錄連同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文件,在活動前 30 日內函送縣府(4–11 月申請為佳)
  2. 另附上年度業務報告書(含決算書表)與自籌款證明
  3. 縣府審核,核定公文寫明補助項目與額度(比率)或不得支用的項目
  4. 核定後填領款收據送縣府撥款
  5. 辦完後 15 日內送核銷文件,縣府建議 11 月 30 日前送府核銷;計畫最遲在年度結束前辦完

應備文件

  • 理事會會議紀錄(提案討論申請補助事宜)
  • 申請補助計畫書
  • 經費概算表
  • 研習課程表及講師資料(沒有就免附)
簡章原文
1
「申請應備文件(於活動前30日內函送至本府,4-11月申請為佳):(一)理事會會議紀錄(提案討論申請補助事宜)」
2
「申請補助有關之該次理事會議紀錄及上年度業務報告書(包括決算書表)各一份。…自籌款證明。」
3
「經本府各相關權責機關單位嚴加審核,按預算程序辦理,並於核定補助公文敘明補助項目與額度(比率)或不得支用項目」
4
「經本府核定補助款者,受補助社場應填具領款收據送本府撥款。」
5
「辦理活動後15日內檢具相關資料送本府辦理,為避免年底經費核銷不及,建請於11月30日前送府核銷」
文件
「(一)理事會會議紀錄(提案討論申請補助事宜)(二)申請補助計畫書(三)經費概算表(四)研習課程表及講師資料(無則免附)-申請合作教育項目請檢附」

打開公告(簡章在附件)(另開分頁)

經費能付什麼

簡章寫明可以付
活動與營隊

這裡只看網站、商品與紀念品、活動三類,其他支出照簡章的經費規定。

簡章怎麼寫
活動與營隊
「合作教育、研討、宣導: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項目為講師鐘點費、印刷費、交通費、住宿費、研討會專家學者出席費、研討會專家學者行程交通費、場地租金及佈置費、器材租金費、膳雜費及雜支費等)。」

打開簡章(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還沒有人分享這筆補助的申請經驗。

這筆補助的互動功能尚未開放

這是每日巡查新收錄的資料,事實欄位(金額、截止日、申請資格)都已整理完成並附原文出處, 但整理計畫草稿、適配度比對與收藏還沒對它開放。要用這些功能請先到獎補助資料庫挑一筆已開放的補助;這筆的申請資訊請以下方「官方資訊」連結為準。

開始整理計畫草稿比對適配度收藏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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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規劃的功能

真人看計畫書

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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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文件包

規劃中

依這筆補助列出要準備的文件,附預算表與同意書範本。

截止前 LINE 提醒

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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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頁資料由每日巡查對照官方公告整理,金額、截止日、資格附原文引用,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條件請以「官方資訊」連結頁面為準。資料如有錯誤請。最後查證: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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