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地方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活動補助要點

常態性補助,個人最高5萬元、團體最高10萬元,全年分兩期受理(當年度10月1-31日收件辦理隔年1-6月活動、當年度4月1-30日收件辦理當年7-12月活動);今年第二期已於4月底截止,下一梯次(受理116年1-6月活動)將於10月1日開放收件。

補助金額

5 – 10萬

公告原文
金額
「本要點補助金額個人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團體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

2026-08-2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截止日期

2026-04-30

公告原文
收件
「(二)第二期:當年度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當年度七月至十二月辦理之活動。」

2026-08-2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類型
經費補助

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之視覺藝術工作者;於本市或中央立案之民間團體;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非設籍本市但曾獲國內外重大比賽獎項或展演邀請、或曾獲本市桃源國際藝術獎(前桃源創作獎)、桃源美展入選以上資格之視覺藝術工作者亦可申請。

公告原文
資格
「設籍本市之視覺藝術工作者。」
資格
「於本市或中央立案之民間團體。」
資格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

2026-08-2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申請心得

申請過的人自己寫的,參詳看過才刊出。

還沒有人分享這筆補助的申請經驗。

這筆補助目前已截止

這一期的申請已經結束(以官方公告為準)。可以先收藏,等官方公布下一期再開始整理計畫。

收藏這一期,新一期開始收件時會寄信通知你。

領域與地區

官方資訊

打開官方公告(culture.tycg.gov.tw)

還在規劃的功能

截止前 LINE 提醒

規劃中

收藏的補助快截止、或新一期開放時,用 LINE 通知你。

※ 本頁資料由每日巡查對照官方公告整理,金額、截止日、資格附原文引用,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條件請以「官方資訊」連結頁面為準。資料如有錯誤請。最後查證:2026-08-22

你可能也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