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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16年第1期視覺藝術活動補助
最高1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桃園市文化局補助設籍桃園的視覺藝術工作者、在桃園或中央立案的民間團體與桃園的學校,辦以桃園為主題或在桃園舉辦的視覺藝術展覽、推廣、教育、出版等活動。這一期收 116 年 1 月到 6 月辦的活動,115/10/1 到 10/31 收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個人最多補助 5 萬元、團體最多 10 萬元。
- 個人
- 協會/基金會
- 學校
公告原文
- 金額
- 「本要點補助金額個人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團體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
- 收件
- 「116年第1期視覺藝術活動補助申請,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星期六)」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