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競賽/獎項
115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最高12萬
已截止4/30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主辦、教育部及中華文化總會指導,分教師組與學生組徵選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教師組另有童話)等文藝創作,經初審、複審、決審評選特優、優選、佳作,教師組戲劇劇本特優獎金最高新臺幣12萬元,115年徵件3月1日至4月30日已截止。
- 個人
- 學生
公告原文
- 金額
- 「教師組戲劇劇本,特優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八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短篇小說,特優獎金新臺幣九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七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散文、詩詞、童話,特優獎金新臺幣八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
- 收件
- 「徵件時間:115年3月1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4月30日下午5時止。」
2026-09-16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