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 經濟部能源署 · 補助/獎助
116 年度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第 2 梯次)
最高50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經濟部能源署補助契約用電容量超過 100 瓩的法人,導入 ORC 廢熱發電、蓄熱式燃燒、吸收式廢熱製冷等技術並購置全新設備;補助不超過設備購置成本的三分之一,每案最高 500 萬元。第 2 梯次收件到 2026/11/2 下午 5:30(以送達能源署的時間為準)。
- 中小企業
公告原文
- 金額
- 「補助金額不得逾設備購置成本之三分之一,並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上限。」
- 收件
- 「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2日下午5時30分止」
2026-10-0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