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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澎湖縣文化基金會獎勵:設籍澎湖的藝術家得全國性比賽獎(第一名 3 萬、入選 5 千)
5,000 元 – 3 萬
截止日未公告
財團法人澎湖縣文化基金會給設籍澎湖的藝術人才的得獎獎勵:美術、表演(音樂、舞蹈)、出版類作品,得到首獎獎金 15 萬元以上的全國性公開徵件比賽名次,且得獎公布前 6 個月已設籍澎湖的,第一名獎勵 3 萬元、第二名 2 萬、第三名 1 萬,入選以上 5 千元。經費以年度預算為限。要點最後修正是 104 年 8 月 14 日,沒有寫申請期限與申請方式,申請前先洽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個人
公告原文
- 金額
- 「第一名獎勵新臺幣三萬元、第二名獎勵新臺幣二萬元、第三名獎勵新臺幣一萬元、無明示前三名者,參照類比獎勵之,榮獲入選以上者皆獲新臺幣五千元獎勵。」
2026-10-25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