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補助/獎助
臺中市客委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116 年 1–6 月的活動,10/31 截止)
最高2.5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剩 10 天10/31 截止
在臺中立案或會址在臺中的民間客家、社會、學術、文化團體,以及臺中的幼兒園與各級學校,辦客語推廣、客家文化、學術調查研究、研討研習、客家歌謠、民俗活動,可向臺中市客委會申請補助。一般團體每年最多 2 萬 5 千元,要自籌至少兩成。116 年 1 到 6 月辦的活動,115 年 10 月 15 日到 31 日送件,親送或掛號郵寄。
- 協會/基金會
- 學校
公告原文
- 金額
- 「對於同一民間團體之補助金額,每一年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 收件
- 「活動日期於一至六月辦理者,應於前一年度十月十五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提出申請。」
2026-10-15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