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未公告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在原住民族地區經營溫泉之當地原住民個人或團體技術輔導與經費補助,涵蓋溫泉量水質測量、土地規劃、設備、開發計畫書擬具等項目,隨到隨審,無固定收件截止日;補助金額上限未於條文中訂定具體金額,視年度預算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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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
- 「申請期間:隨到隨審」
2026-10-0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金額未公告準備難度:輕鬆
截止日未公告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為鼓勵民眾在黑熊分布熱點採取對臺灣黑熊保育有利的作為,訂定生態服務給付方案:農民、部落組織、農業/社會企業機構、農業團體或民間團體,可依滋擾通報、通報後配合監測、配合保育措施、自主巡護巡守、棲地監測等不同作為申請對應獎勵金(3千元至每年6萬元不等),另有因配合保育致財物或營業受損者最高每戶15萬元之獎勵或補償。因給付項目多層、金額因作為類型而異,本站未填寫單一amount數字,詳見來源全文。僅限主辦機關公告之13縣市特定熱點鄉鎮適用,非全國開放。
官方公告 (另開分頁)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30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原民會產業拓展補助:辦理產業活動每案上限 15 萬、參加國際展覽每案上限 30 萬、設置拓銷據點國內每處上限 50 萬/國外每處上限 200 萬(依原住民族語言使用比率最高可上調 50%),須於計畫或活動開始日前 15 日備齊文件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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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設置拓銷據點:國內據點每處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國外據點每處最高補助新臺幣二百萬元;申請單位應自籌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三十以上。…申請案件依原住民族語言使用比率,得依最高補助額度上調最多百分之五十。」
- 收件
- 「申請人應於計畫或活動開始日前十五日(以郵戳或電子系統送出時間為準)備齊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2.5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花蓮縣政府補助花蓮的原住民族團體、高中職以上學校、鄉鎮市公所與縣府輔導的部落,辦理歲時祭儀、族語與教育、傳統樂舞歌謠、學術研究與出版、參與國際展演交流、各類社會教育等活動。活動前一個月申請;每年原則上補助 2.5 萬元,須自籌兩成以上;烤肉、卡拉OK、旅遊、聯歡晚會等不具公益性質的活動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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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以每一年度補助新臺幣二萬五千元為原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本府依年度預算補助辦理歲時祭儀活動。(二)依中央機關政策性計畫受補助之民間團體。(三)所提報之活動計畫內容,符合本要點政策目的,具有促進原住民族社會公益性質,並經專案核定者。」
- 收件
- 「申請前點補助之單位應於活動舉行前一個月,檢附活動計畫書向本府提出申請」
2026-09-28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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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受理
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補助臺東的非營利原住民族團體、學校與公所,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活動:學術研討會、文化活動與研習、傳統競技、社會教育及終身教育、學生學業輔導、樂舞推展、部落生態與文化知識遊程、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跨文化學習。全年受理,活動 14 天前申請;同一申請者每年原則上 2 萬元以內,超過要自籌三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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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同一申請者同一年度補(捐)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為原則」
- 收件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十四日前提出申請。但補(捐)助計畫對原住民教育與文化之推展有重大助益或配合本府相關政策辦理活動,並經本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6-10-0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3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個人、立案非營利團體、學校與政府機關,推動平埔族群語言與文化:學術研究、研討會或研習最高20萬元;文化與語言著作出版最高10萬元(語言字典最高30萬元);祭祀、慶典或相關文化活動最高20萬元;傳統體育競技活動最高30萬元。補助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一半,自籌款不得少於補助款的5%。全年受理,於活動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同一項目每年補助一次、最多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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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平埔族群傳統體育競技活動,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
- 收件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前一個月,函送計畫書(附件一)、申請書(附件二)各二份」
2026-09-28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3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個人、原住民團體、學校與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重要傳統歲時祭儀與文化活動,以及神話傳說、文史、樂舞、歌謠的調查研究與出版等,這兩類每案最高30萬元;性別平等、家庭、藝術美學與終身教育等活動或研習最高10萬元;另補助原住民參與國際及大陸地區的藝術展演、文學交流與體育競技。計畫使用族語達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規定者,上限可再加50%。全年受理,須在計畫開始30天前提出申請,採部分補助、須編列自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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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第三點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項目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
- 收件
- 「於計畫開始三十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
2026-09-28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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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未公告
原民會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合辦,替沒有擔保品或擔保品不足的原住民族企業(獨資、合夥、公司)的銀行貸款做信用保證,保證成數最高九成五,同一申請人合計最高 1,000 萬元,保證期限最長 7 年。申請人負擔的利率最高 4%(新創事業更低),超過的利息由原民會補貼。要點沒有訂申請期間,向原民會或各縣市金融輔導員提出。
官方公告 (另開分頁)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2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截止日未公告
花蓮縣的學校、機關與立案原住民團體,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音樂、歌謠、舞蹈、戲劇、工藝人才培訓,或代表花蓮參加國內外原住民樂舞、戲劇、工藝競賽與文化交流,可向縣政府申請補助。培訓案原則上最高 2 萬元,自籌不低於活動總經費 20%;代表參賽或交流只補交通、膳雜與住宿費;特殊重大培訓計畫經審核通過的不受 2 萬元與次數限制,但不超過總經費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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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第二點第一款之符合補助案件補助上限2萬元為原則;申請之單位應另行編列自籌款,其比例不得低於活動總經費百分之二十。」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1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花蓮縣立案的工藝(作)坊(室)、原住民產銷班或原住民團體,以及和原住民部落產業有關的社團、學術研究機構,可向縣政府申請補助。辦原住民農業、觀光、風味餐飲、產業研討等振興經濟活動,最高 10 萬元、自籌四分之一;創業、生產、研發要用的設備、資材、生財機具,補助最多四分之三、以 10 萬元為限。活動開始前 1 個月申請,同一對象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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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一般性補助:推動原住民農業、觀光、風味餐飲、產業研討(習)及其他振興原住民經濟產業活動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十萬元,補助對象自籌四分之一。但獎金、紀念品、服裝及聚餐等性質者不予補助;各項補助費用標準並請依本府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 收件
- 「申請程序:活動開始前1個月備齊下列書件向本府提出申請。」
2026-10-07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2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設址嘉義市的原住民族團體,以及嘉義市的機關、學校、教會、民間團體(負責人要有原住民身分)辦原住民族祭儀、族語、樂舞、工藝等文化活動,或親職、就業輔導、課後輔導、終身學習等教育活動、族語振興研習,可以向嘉義市政府申請補助。活動舉辦十五天前送計畫書,書面審查;同一民間團體每年以 2 萬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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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對於同一民間團體之補助金額,每一年度以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為原則」
- 收件
- 「於活動舉辦十五日前向本府提出申請,逾期或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但專案補助不在此限。」
2026-10-11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1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臺北市原民會補助原住民社團、在臺北辦活動的國內原住民社團、臺北市的學校與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民俗與藝文展演、族語教育、青少年文化教育、老人與婦女教育、親職與成人教育、性別意識培力、出國歌舞展演或族語交流等活動。沒有固定收件期,活動開始前一個月送活動計畫書,審查小組原則每月開會一次。補助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80%,每個單位每年原則補助一次、上限 10 萬元;當年預算用完就停止受理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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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受補助單位,每年以補助一次為原則,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壹拾萬元為上限,但未逾每年補助額新臺幣壹拾萬元,且係舉辦不同性質之活動者,本府原民會仍得酌予補助。」
- 收件
- 「申請補助採事前審查原則。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前一個月提送活動計畫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向本府原民會提出申請。」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7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在高雄設立的原住民社團、原住民同鄉會,以及辦原住民民俗文化或社會教育活動的機關、學校、教會、民間團體,辦舞蹈、體育、語言、歌唱、傳統手工藝、戲劇活動,或去參加國內外原住民文化表演、展示、研討,可向原民會申請補助。最多補總經費一半、7 萬元為限;活動 15 天前申請,經費用完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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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補助金額不得逾申請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並以新臺幣七萬元為限。但主管機關得視活動性質、內容增減之。」
- 收件
-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於活動舉辦十五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或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2026-10-12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35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原住民個人、原住民團體與公私立大專院校,辦原住民族與南島語族相關的展覽、調查研究、國際交流、出版與教育推廣活動,可向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申請補助。展覽最多 35 萬元、調查研究 15 萬元、團體辦國際交流 30 萬元、出版與推廣活動 20 萬元,族語符合規定的上限可再加三成。採競爭型、依年度預算核定件數,同一年度最多補助三項。計畫開始 30 個工作日前送件;已拿原民會或附屬機構補助的計畫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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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第三點第一款規定之項目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五萬元。」
- 收件
- 「申請者應於申請計畫開始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本處提出申請,截止收件日若為例假日,則順延至下一辦公日。」
2026-10-1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2.5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臺中市立案的非營利原住民族團體、登記有案的宗教團體與臺中市公私立學校,在臺中辦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族語、傳統競技、家庭與社會教育、健康促進、社會福利、志願服務、經濟產業推廣的研習或活動,可向原民會申請補助。一般性補助每案最多 2 萬 5 千元,同一團體一年補助一次。全年都可申請,要在活動開始前一個月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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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一般性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 收件
- 「申請團體應在活動開始前一個月向本會申請。但情形特殊,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2026-10-1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3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原住民族團體與各級公私立學校,辦兒少輔導、長者與家庭支持、身障支持、弱勢與就業促進、文化照顧、健康促進、災害救助這類社福活動,可向原民會申請部分補助。研討會、座談會每案最多 30 萬元,文化照顧、心理支持、團體輔導等活動方案每案最多 20 萬元。計畫開始 30 天前送件;旅遊、純聚餐、純表演、勸募、才藝班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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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研討會及座談會,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三十萬元整。」
- 收件
- 「於計畫開始三十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
2026-10-1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查看資格與申請方式 最高30萬準備難度:要準備
長期受理
立案的民間醫事團體、財團法人醫院與公私立大專院校,辦以原住民為主要對象的義診、衛生教育、衛生保健研討會等活動,可向原民會申請補助。補助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的一半,最多 30 萬元,族語使用比率符合規定的上限可再加五成;每單位每年原則一次。參加者至少一半要是原住民,活動開始 14 天前送計畫書。
公告原文+-
- 金額
- 「申請單位須編列自籌款,申請補助經費,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最高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原則。」
- 收件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之日十四日前,檢附計畫書」
2026-10-13 查證 · 打開官方公告(另開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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